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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

绿卡基础知识:体检免疫针指南

移民局的体检表,叫 I-693。 表中 Immunization Determination 列有4项 - DTP, OPV, MMR, Td, 分别是
DTP - Diphtheria (白喉), Tetanus (破伤风), Pertussis (百日咳)
OPV - Oral Polio Vaccine (小儿麻痹)
MMR - Measles (麻疹), Mumps (耳下腺炎), Rubella (风疹)
Td - Tetanus (破伤风), Diphtheria (白喉)

有的同学要问了,这个 Td 和 DTP 有什么不同呢?
问得好啊,想这个问题的同学是在认真听课。
老师告诉你们,它们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成人的,一个是小孩。

那位举手的同学,先把手放下。老师知道你要问什么问题。
下面讲讲我们到底要打哪些免疫针。

假设有个同学出国前匆匆忙忙的,没有领免疫的小黄本;在美国几年,也没顾得上去回医院体检。恭喜你了,一针也免不了。你最多要打"破伤风"和"麻疹",还有"水痘"。又有同学问了,怎么出来个新东西?

你的小黄本上如果列有"破伤风",那么你的这一针可以免了(也有医生会不接受十年前的小黄本)。

如果有同学在美国体过检,请带上一份报告(复印件可)。医生在你带的报告中的血检部分,若看到了 MMR 抗体,那么你的"麻疹"针也可以免了。

医生会问你"小时候出过水痘吗?"你答"是",那么这一针"水痘"可以免了。这是唯一的一针由你说了算的。

绿卡基础知识:移民体检101-Form I-693指南

移民体检,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Physical Examination (查体)
主要是体检大夫看看哪位同学有没有性病/麻疹/麻风/吸毒/酗酒/精神问题等等,以及做结核的皮试 (TB Skin Test)。

2) Blood Test (验血)
查梅毒,HIV etc 。
体检大夫送至外面的 Lab 去做,结果一天出来,最多两天。
有的大夫会让你直接付 Lab 这笔费用。

3) Immunization (免疫)
体检大夫补打你缺的所有疫苗。

4) X-Ray (照片)
不是必须的一关。只有在结核皮试阳性 (positive TB skin test) 才需要。
通常可由保险来付。照完后记得带片子给体检大夫。
有的大夫知道你以前是阳性的时候,会略去 TB 一步,直接让你照片。同学们注意啰,这种情形下不止有一个同学后来被 RFE 要补做 TB 的。

下面先讲讲怎么找体检大夫。

怎么才能找到一位体检大夫,收费不太多,报告单还比较快,离家也不远,最主要的是不用预约到 4th of July 以后?

首先同学们要知道,不是任何大夫的体检都行,得移民局认可的大夫。
同学们可以在下面的 USCIS 网站上输入 Zip Code, 就可以找到你附近的体检大夫了。

如果你看到有汉语拼音的名字,不妨先打个电话去问问行情,问清楚要 appointment 还是可以 walk-in,以及收费情况。
找不到中国医生, try Korean or Indian names。

收费问题是一定要在电话里先问清楚的,告诉大夫你没有免疫记录,这是你花钱最多的情况。

还有,同学们在电话里听到一个低的报价后,尤其听说还不要预约时,千万不要挂了电话就冲过去。要问清楚价格是否包括验血和打疫苗。

要是你开个几十迈兴冲冲的过去,末了人家说那是查体的价格,做全了还要验血和打疫苗,另外得加多少多少钱。你做还是不做?
小心啦,同学们!老师知道有位马里兰的同学,就是冲着$100多去的,结果掏了$300多才出来。
说实话,$300 也不太贵。在NJ、NY这一片儿多是这个价儿,不但要约,还得等一周才有报告结果拿。

老师这儿有个报价是 $580 (包X-Ray)。这儿还有一个,是查体 $275,加验血$195,另加疫苗是 $65+$45+$50+$15。老师没带计算器,同学们自己核计核计一共是多少钱。
电话里还特意声明说 Blood Test 可以由保险来付。老师也没问哪四针,没准那一家还准备给老师来一针 OPV 呢。

什么?后边那位同学大点声。
哦,不保密,不保密。
老师体检花了$160,在纽约市区,过了Holland Tunnel 就到。唯一不便的是太难找个泊车位了。
包什么?全包! 从查体,到验血,加上打预防针。是个 package。不需预约,两天取。
大夫的中文讲得倍儿溜,前台的小姐长得一水儿都美如花。(那在哪儿呀?)

安静,安静。同学们请安静一点。

DC 有位同学,还就花了 $70 查体。别的都是自己带去的。
同学们呀,这个呀,呃-呃-费用与地域大有关系,横向没法比。
住加州的同学,总不能打个飞的,来找纽约的大夫吧。
老师在 LA 的时候,看到中餐馆的价格哪个低哟,还有菜盘子哪个大哟,恨不得就呆在那儿不走了。
可现在不还得回到 east coast 这鬼地方?只能梦里咂吧咂吧嘴了。
题归正传。老师说,你把家附近的医生电话打个遍,也就不会被人宰了。

好了好了,不谈找大夫的事了。下面唠唠体检的过程

去体检之前,同学们记得带足银子,"Cash Only"。别钱包里就 $20 就去了,人家一般不收信用卡,也不能收保险。
移民局在 "Instructions for Aliens Applying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中规定了体检费用自理 - "All expens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examination must be paid by you."
除了银子,同学们别忘了还有护照,要 photo ID 呀。

到了诊所,象填表,身高、体重什么的,和平常的 Doctor Visit 一样。先呆在 Waiting Room 里边等着点名,叫着哪位同学了,就进去。在候诊的时候,同学们请注意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更不要互相撩打。

下面是体检的几大块儿,实际顺序会不一样。

1) 体检 Physical Examination
a) 精神方面 (Mental) 的检查,包括性别分离,疯病等等。大夫看看你,对一对眼,问两句话,就过了。老师相信在坐的各位同学都不会有问题的。--不要笑,老师是 serious.
b) 性病的检查,有大夫会让你 undressed,有的大夫问一问也就过了。
c) 结核的皮试,打一针等结果。
如果你以前做过 TB 皮试,结果是阳性,那么这一次很可能也是一样。这样,你可以不必等 TB 结果出来,就直接要求照片,能省两天的时间。即使你知道 TB 会是阳性,即使你肯定要去照 X-Ray,你也一定要做 TB 皮试,不论医生怎么说没有必要。
自从"红色警戒"同学提醒大家以来,老师不知见到了多少 RFE 来要 TB 结果。希望你不要收到这样的 RFE.
如果你不幸收到了这样的 RFE,只需按要求补上 TB 的结果,无须再做 X-Ray, 其它做过的项目自然也无须再做(留空无妨)。
你不是非要找原来的大夫不可,只要是 USCIS designated doctor 都行。如果是你原来的大夫,不应该再 charge 你吧。
I-693 的表上,只填 TB 一项即可。
另外,你的 TB 阳性会导致医生给你开 6-9 个月的药,最好不要服用。参见 radiology 的解释。

2) 验血 Blood Test
护士抽一针管血就完了。

3) 打疫苗 Immunization
大夫给你打"破伤风","麻疹",还有"水痘",或其中之一二。给男同学们提个醒,会有几天没法干重活,因为胳膊痛。
上堂课已经谈过这个打针的问题,老师就不多说了。缺了课的同学,老师可以给你们补补课。也不用交钱,给老师拎块腊肉就行了。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下课后,有位女同学问起了 MMR 的问题,老师又专门给女生开了堂小课。女同学们要注意啦,好好保护自己。

第一排那位漂亮的女同学,你问的啥?-- " MMR 一定要补打吗?" 哦,随你便啦!
医生在报告上注明身体原因不能打 MMR,他的任务就完成了。移民官看到医生这样写,报告也就收了。你放心好了!
其实象你的情况,烦人的是 TB。
可怜天下的妈妈们呀,为了小宝宝,MMR 不能打,X-Ray 不敢照,头痛发烧连感冒药都不碰!可要是 TB 阳性,X 光免不掉啊!否则,大夫不给出报告。

好了,经过这三步曲,今天的体检就到此为止了。同学们记得过两天还要回访,再去诊所让大夫看 TB 结果,并取报告单。

时光如箭,日月如梭。两天功夫,转眼就过去了。
这时有的同学连皮试的针眼都找不见了,恭喜你了!你是阴性 (TB Negative)。
有的同学则愁眉苦脸的,只因手臂上红肿一片(大于 5 mm)。阳性的同学也不必太担心,你并非孤独一人。
据说大部分大陆来的同学都会有阳性反应,但片子一切正常。
如果你的稍大于5毫米,医生让你两天去看 TB 皮试结果。不妨拖一天再去,也许能小下来。虽然不一定奏效。

这时候, TB 阳性的同学会得到大夫的特别照顾-- 一张 X-ray 处方,拿到外面去照个胸片。
片子照完了,阳性的同学也就走到了体检一里长征的最后一步。


不用照片子的同学,当天就可以拿报告了。别的同学还得等几天。

移民体检的表格 I-693 可以在此下载(2008 May 始用新表 (Rev. 04/02/08)N)。该表格由医师在体检完成后填写(体检者填第一部分)。
体检医生要把体检结果填好,并签字后,交你过目。你还要当面签字。
体检医生留第二份存底,给你第三份,封第一份和第四份给移民局。
切记,封好的信封不要自己拆开。尤其是好奇心重,或有多动症的极个别同学,老师在说你呐。

有同学说,大夫不给 copy 怎么办?老师听说过这样的事。
老师建议女同学柔声细语的提醒男大夫(女大夫的话就轮到男同学上了,要彬彬有礼),"那一式四份的 I-693 中,第二份的正面底部注有Applicant,那是不是给俺的呀?"话说到这种地步,大夫都会给的,至少复印一份。若有大夫就是不给,咱一秀才也无可奈何。

I-693 给大夫的 instruction 是这样说的: "You should retain one copy for your files and return all other copies in a sealed envelope to the applicant for presentationat the immigration interview."

I-693 表格可以和 I-485 一起提交,也可以在 I-485 之后单独提交。
I-693 的有效期是一年,即表格必须在大夫签字的一年之内交到移民局手中,否则就失效了。只要到了移民局那儿,过一年几年都没有关系。
如果在提交 I-485 的时候没有体检,最好不要马上补检,除非是收到了 RFE. 因为主动补交的文件材料,不一定能归到你的档案中去。而 RFE,又有可能在体检之后一年才发出。

好了,报告也拿到了,老师也就没什么要说的了。
老师祝去体检的同学个个阴性,人人都一检即过。
485 即交即批,不用等待。

绿卡基础知识:填写I-485 和G-325A指南

Part 1. Information about you
Middle Name: 留空,不填。
以前有位叫"王五"的同学填了 None。结果名字被改成了"王 NONE 五"。这位同学当然不干了,心想:老子在这儿费了吃奶的劲儿,却便宜了八杆子打不着的王无五。于是,王同学找移民局去纠错,前后写了七七49封信,打了九九81通电话,好不容易才改过来。若干年过去,王同学终于熬出了移民监。收到绿卡一看,没给王同学气个半死。其上大名赫赫"王 N. 五"。

Address- C/O: in Care of "转交"。一般不填。用别人的地址时,在这里填转件人的姓名。也有人再填一遍自己的名字。用不着么。

Country of Birth: [P.R. China]
Country of Citizenship/Nationality: [P.R. China]
别填 Chinese - 为哈?不为哈。问你中学英语老师去。

A # (if any): 留空,不填。
如果你以前交过 I-485,请一定把上面的 A# 填在这里。
Alien Number (A#) 又称 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通常在填了 I-485 之后才会有,出现在 I-485 的 Receipt Notice 上。和 SSN 一样,这个 number 跟着你不会改变的。也有人会在 I-140 的 Approval Notice 上看到,但有时 I-485 的收据上还是给你一个新的 A#.
如果你在别的 I-797 上看到了 A#,请考虑是不是你曾经在填表时,自己错填过 F-1 OPT/EAD 上的 A#,返回来的。注意:你 F1 申请 OPT 的 EAD 上的 A#,不要填在这里。
关于多个 A# 的情况,请参考"关于 Multi A# 的问题"。

Current USCIS Status: 这是单一选择题,答案在 Temporary Worker, Student, Exchange Scholar, Visitor 中找。
如果身份失效,可仍填最后之身份。如果 OOS 超过 180 天,你的申请会不批,除非是公民的依附人。

Part 2. Application type.
[a] an immigrant petition giving me
I-130/I-140 的受益人,--即所谓主申请人
(I-130/I-140 已经批了,还没有批,与 I-485 同时提交,均同*)
[b] my spouse or parent applied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I-130/I-140 的受益人的配偶或子女,--副申请人

* 对于 I-130/I-140 尚未批准时,以前是采用下面选 h 加注的方式。经过商讨、思考现予以屏弃。
[h] - I-140 Pending, 把这句话写在空白处,"Form I-140 currently pending with Receipt# LINxxxx" (LINxxxx 填你自己的号码)
[h] - I-140 和 I-485 同交,"Form I-140 being filed concurrently with this application"

Part 3. Processing information.
Were you inspected by a U.S. Immigration Officer?
[Yes] 除非你是坐船或者游泳偷渡来的美国,没给 I-94 卡。
再说了,又不是 search 你,是 inspect,有什么害怕的?

In what status did you last enter? (Visitor, student, exchange alien, crewman, temporary worker, without inspection, etc.)
这又是选择题,在给出的答案中挑一个正确的。有的同学填 F1,H4,也没有任何问题。

Nonimmigrant Visa Number:
是右下部的红色号码,不是右上的 Control Number (有0又有0上一斜杠的)。
顺便说一句,老师在国内外签的证都是8位阿拉伯数字。

Have you ever before applied fo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in the U.S.?
[No] 你没有填过 I-485
[Yes] 你填过,并请注明交于何中心及批复结果。
若不幸被拒,"Petition #LIN1234567890 filed on mm/dd/yyyy at NSC was denied"
若还在等待,"Petition #LIN1234567890 filed on mm/dd/yyyy at NSC is pending"
日期都是 Receipt Date,没有收据则用寄出日期。
有同学问,"那批了的怎么写?"都批了,你还起什么哄!

B. List your present husband/wife, all of your sons and daughters
尚未成家的同学,和尚未准备成家的同学,在第一个 Family Name 的地方填 [None],这个问题就可以 pass 掉了。脱家带口的请接着望下瞧。
Relationship 一栏又是选择题,从 Husband, Wife, Son, Daughter 中挑。(吃不准答案的同学,请给老师发悄悄话)
A #: 参见上面同样的问题。
Applying with you? [Yes] 如果该家庭成员的 I-485 跟你的在同一个信封中。

List your present and past membership in or affiliation with every ...
伟光正同学问怎么填,老师说不知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请同学们课下讨论,争个脸红脖子粗的没关系,但不要动手。五讲四美么!
--什么?早改成七八个代表了?那就代表吧。
还有同学问他的 IEEE 填不填,老师说 "填 "。(老师填了 SFN, SAPPA, NYAS, PS etc 因不仅限于政治团体)
连 AAA 也没有的同学,填 [None]。

第11页,老师没有一个选 [Yes]。
1. Have you ever, in or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b. been arrested, cited, charged, indicted, fined or imprisoned for breaking or violating any law or ordinance, excludingtraffic violations?
听好了,拿过 ticket 的同学,不管是 parking ticket,还是 moving violation,通通选 [x] No。

2. Have you received public assista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
有个同学问:我拿过 WIC,填不填?老师认为不填也罢。

6. Have you ever been a member of, or in any way affiliated with, the Communist Party or any other totalitarian party?
除了你们的生日在 7/17/1993 之后的孩子,每份 I-485 表还得陪伴份 G-325A。
于是 $325 的费用就成 $395 了(包括 325A 的$70,俗称指纹费)。这两部分人头费可以写在一张个人支票上,抬头写"献给敬爱的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USCIS)"。
一张支票仅限一个人头费。这样,这张支票从银行 clear 之后,其背面能看到 Case Number。
不到14岁的孩子,费用减为 $225,并且无指纹费,也不用填 325A。
79岁以上的老者,虽同于幼童无指纹费,亦不填 325A,但费用仍为 $325。

G-325A 是一式四份的 G-325。你填第一页,自动复制到后面三页。G-325 和 G-325A 的内容都是一模一样。
如果不能自动复制,或是字体失调,请考虑更新 Acrobat Reader 版本 (在此下载)。

注意事项如下:
Middle Name: 不填;
File Number A: 不填(参见上面 A#);
All Other Names Used: 还是不填。

City and Country of Birth: 没有要求填省份。若出生公证上是县,这里你也填县。尽量统一起来。
Date, City and Country of Birth (If known): 老爸老妈的生日记不得了,就别填。别让爹娘知道,他们心里会难受的。

Husband or Wife (If none, so state.): 又是选择题。尚未成家的选 [None],右边的就都不填了。
Date of Marriage: 记不清的同学请去问太太,态度要好,带着键盘去,心中要庆幸这边没有搓衣板买。

Former Husbands or Wives: 尚未结婚的同学,和尚未离婚的同学,填 [None]。

Applicant's residence last five years.
过去五年的住址。由近及远。
Applicant's last addres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of more than one year.
这个地址不一定是户口地址,也不一定是单位地址,但一定是那时你住的地址。即使你出国之后,那儿拆了,没了,也填它。
Applicant's employment last five years.
如果填表时没有就业,第一行就分别填 "None", "Unemployed", Month/Year of last employment termination date
在学校念书时基于 F-1 的 TA/RA,不必列上。
Show below last occupation abroad if not shown above.
如果上面不带你最后一个在美国境外的工作,请填于下(即使是早在五年之前)。

This form is submitted in connection with an application for:
[x] Status as Permanent Resident

If your native alphabet is in other than Roman letters, write your name in your native alphabet below:
用中文填你的名字。手写的话,请正楷,非签名。

别忘了,下边还有个黑框框要填你的名字,用英文。最好都大写。如果你有 A#,别忘了也要填上。

到此为止,表就都填完了。查查没有错,就印两份出来,先签上字。留一份存底儿。替 minor 填的表,别忘了还有 Part 5.

当你的孩子不足14岁时,作为家长或监护人,你可以代签。另外,还有代填人处也要签名的。详情参见"移民局填表 ABC"。
79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参见上法。
如果孩子已经14岁了,就必须自己签名。

注意了,有的同学的计算机装的是 Acrobat Reader 的话,你的表是不可以 save 下来的。赶紧打,免得丢了还得重敲!
有条件的同学,可以考虑把 G-325A 打印在不同颜色的彩纸上,依此为 White, Green, Pink, Blue. 顺序一定不要乱。嫌麻烦就全白好了。

除了那张支票,还得要照片。美国的护照照片,比中国的护照照片要大。很多商店都可以照,像 CostCo,Kinkos,RiteAid,甚至邮局,基本上是立等可取。老师是 DIY, 自拍花了十九秒,用 PS 编辑又花了一小时零九分,开车去 CVS 路上十九分钟,最后花了一毛九印。
每个人要2张。带眼镜的同学注意了,如果像片上的你的眼镜反光,造成看不清你的眼睛的严重后果,那照片会要被打回来的。
别忘了在照片背后用铅笔写上你的名字(or A# if you have),铅笔写不上的话,就用 ballpen 轻些写。

每位同学的 Supporting Documents,会略有差异,下面是个大概齐的 checking list。

Payment Check;

Copy of I-140 Approval Notice (for dependent, copy of I-485 Receipt Notice of primary applicant);

Form I-485;

Form G-325A (14岁至79岁者);

Form I-864 (FB,及占所有权多于5%的 EB);

Form I-693 (可以先不交等到移民局 RFE 时再做体检);

A complete copy of your passport with all the pages of any stamps/visas/marks;

All copies of I-94 cards with front and back;

All copies of USCIS approval notices (在美国境内调整过身份或延期);

All copies of I-20s and EAD with front and back(上过学,申请过 OPT);

All copies of DS-2019/IAP-66 and I-612(J-1 only);

Most Recent 3 months' paystubs;

Employment Letter;

Birth Certificate;

Marriage Certificate (主申请人之配偶);

Two 2" x 2" photos (name & A# on back in pencil).


Employment Letter 非常简单,一句话就行。"This is to confirm that Dr. Teacher is currently a professor at the department with annual salary of $99,999." 抬头、落款、日期,还有客套话,请自己酌加。找张有水印的信纸,或至少是 letterhead.

所有的材料打好包之后,就可以去寄了。地址是:
USCIS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P.O. Box 87485
Lincoln, NE 68501-7485
这里的地址是 EB 绿卡,I-130 的请寄往 Chicago 去。

到邮局找个 Priority Mail 的 Flat Rate Envelope,填张 Delivery Confirmation 的绿条,一共是 $4.6+0.65 = $5.25。两到三天到。是否用 Certified Mail 还有 Return Receipt,同学们自己定好了。

想用 FedEx 或 UPS 等 private carriers 的同学,不要用上面的 POBox,地址得改成下面的样子: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850 S Street (#87485)
Lincoln, NE 68508


有同学在问,我可以寄到 TSC 去吗?答案是"NO",除非是"亲自上门到 TSC 门房交表"。
还有同学问,我的 I-140 是 TSC 批的/在 TSC pending,我的 I-485 可以直接寄到 TSC 去吧。这种情况,也得和门房交涉才行。

有个律师说他们一直都直接寄到 TSC 去,不知道是怎么寄的,老师也不知道寄的是什么地址。

根据规定,所有的材料一律寄到 Lincoln 中心,然后由其分去部分到 TSC。

扯两句关于填表的闲谈。Information 贵在真实,其实做人不也是?不是有同学报 H1 时填高了工资,签证时报底了学位,现在不正愁得不可开锅?老师没有幸灾乐祸之意,只是觉得倘若给那样做的同学 second chance,他们一定回 make different decision。一孔之见了。

时间有限,老师难免讲一漏十,请多多包涵。未及牵扯进来的,同学们请先查查老贴。看到头顶上的"输入关键词"了么?敲入要找的信息,回车就行了。想查白老师的回复,用关键词 "xiaobaitu",勾"按作者"后面的方框框,再回车,就行了。

耐点心,仔细查,十有八九你会找到答案的。实在是找不到答案时,再去麻烦白老师。想想真的是不容易,几多风雨呀。铁打的教室,流水的学生,仍旧兢兢业业坚守在这里,胖大海都不知泡掉了几大包。喔,是键盘都不知使坏了多少个。瞧瞧首页头顶上的那四张照片,有谁能象白老师那样?


补 充
文首发于 6/25/07,其时表格版本分别为 Form I-485 (Rev. 07/24/06)Y 和 Form G-325A (Rev. 07/14/06)Y。USCIS 于七月30日调整费用,并相应更新了表格版本 (Form I-485 (Rev. 07/30/07)Y)。虽然老版表格依然受理(以 Y 示),但 I-485 费用从八月18日起(根据DOS/USCIS规定,七月 VB 下的 I-485 沿旧费至八月17日)变更为 $1,010 (含 $80 指纹费)。79 岁之上的老者,以及单独申请之不足 14 岁幼童,总费用均为 $930 (无指纹费,不填 G-325A);该幼童若与父母之一同时交表,则其费减至 $600。
另外,依 I-485 新费递交之申请人,其 I-131 和 I-765 的申请并包括延期,均不再交纳任何费用。

新的规定是 EB 的 I-485 依辖区分别寄往 NSC/TSC,FB 的是 Chicago.
辖区的划分同 AP/EAD.

绿卡基础知识:AP (I-131) 和EAD (I-765)

关于 485 的申请类型,有同学填了 [a],也有同学准备填 [a],在 140 还没批准的情况下。填了就填了吧,想填 [a] 就填 [a]。实际上,140 还没批的 485 是不会有人来看的。等你的 485 开始处理了,你填的[a] 也就对了。
那边填了 [h] 的同学也别嚷嚷,你们填得没错。

同学们心里好受一点了?老师接下来谈谈改名字的风波。填了 None 的同学不要紧,填了 N/A 的同学也没关系。这话儿怎么讲?且听老师慢慢道来。
在数据的录入界面上,每个 field 在接受之前,都会有个检错的过程。比如说名字,它就只接受字母和"."。当录入员输入 "George W. Bush" 时,没有问题;如果输入 "Geo?rge W. Bush" 呢?机器就会 beep 一声,给个出错信息。你说移民局的程序就会那么土,把 "/" 当人的姓名收进去?
还有那个 None,以前填 None 何止成千上万呀!那移民局不得专门成立个部门天天来 deal 这些 None ?同学们知道移民局有这个叫 NONE 的部门吗?有那么三、五个王五同学成天打电话去,移民局的 IT 部就会收到一张 Memo,从那之后,估计真有个叫 None 的人去移民局办事,其名字也进不去了。

被老师改了名儿的小猪同学,你在吗?Receipt 收到没有?希望你今天睡个香香觉。ZZz...

这个 Nonimmigrant Visa Number 也烦人。好不容易在签证上边找了个 Number 吧,却说 "Control Number" 不是 Visa Number;而是那个什么都没标的红色的,怎么就是了呢?摊谁心里都得嘀咕一下。
同学们研究一下那个 Control Number,抛开0和0上一斜杠的不同,会发现其首四位是你签证申请的年份。那么0和0杠是一样的了?都是0?那它加个杠做什么?老师答不上来,只知道那个 Number 是个怪胎。老师还想说的是,同学们十年寒窗都不知所措,填不对的人不海了去啦。那海了去啦的人们,都被拒了?
那还拿不定主意的同学,折衷一下,这样填:12345678 (Control# 2007xxxx...)。别问我,老师也不知道怎么输入0杠,以前的说法是"0杠是数字0,0是字母O",显然不适应于此。

还有的同学问,我填的是 F1,不是 "Student",怎么办呢?没关系,移民局的人成天吃这碗饭,还不知道 F1 就是 Student?

关于无犯罪公证 (No criminal Records Certificate),not mandatory。有没有,交不交,听从尊便。

好了,上堂课就补充到这里,下面开始步入正题。


同学们为什么抢着交 485 呢?,除了早些排队外,最大的好处就是 AP 和 EAD 了。AP 俗称回美证,EAD 则叫工卡。
谁这么没文化,取的叫啥名儿呀。要是老师给起名儿,一个是美国特别通行证,还一个叫工作特别许可证, 这听着多气派!

同学们一定对 214(b) 记忆犹深。当年是多少兄弟姐妹栽在它的枪口之下,说是有"移民倾向",冤得很啦。现在有了 AP,你就有了护身符了。虽然是货真价实的有移民倾向,那又怎么样?AP 就相当于 Visa,再也不用看 VO 的脸色,连使馆的门都不用入。高唱"我有 AP 我怕谁?"雄纠纠气昂昂,孤身只胆,昂首挺胸,直闯美国关门。故名"美国特别通行证"也!
EAD 呢?那更好了,可以工作呀,而且既不要等 H1 的名额,也不要熬 H1 的批准。有了它,拍拍腿就行了。想去哪里挣钱,就去哪里挣钱;想打几份工,就打几份工;想挣多少,就挣多少。要不怎么叫"工作特别许可证"呢?
Same as EAD for F-1/J-2/L-2 etc. EAD is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with no restriction. 只是 OPT 还会有专业的要求。

哎,站起来的那几位男同学先请坐下。老师还没讲完呐。

哲学上不是讲要辩证地看问题么?咱们也得分析分析 AP 和 EAD 的利弊。前面已经谈过了利,下面就讲讲弊。

理论上说,一旦使用二者之一,使用者原有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H1 不再是H1, F1 不再是 F1。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一旦某位同学的 485 被拒,因为这位同学原有的身份已经不复存在,他即可能面临卷铺盖卷儿回老家的局面。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使用 AP 和 使用 EAD 又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就是,使用 EAD 确如上所述;而使用 AP 却通常不被认为是。虽然找不到对应的条文,但已经毕业的同学的经验,却无误地证实了这一点。

请同学们注意一点,申请 AP/EAD 并不自动意味着使用它们。那么,怎样算是"使用"了呢?你举着 AP 进关,那你是用了 AP;你用 EAD 找了份新工作,那你是用了 EAD。即使是你没找新工作,只是把 EAD show 给你公司的 HR 看看,严格地说也算(因为 HR 会更新你的 I-9)。如果你只是用 EAD 去申请一个 SSN,或者是为了办理驾驶执照,这不属于使用 EAD 的情形。如果你办 EAD 的目的,只是想要一个 SSN,大可不必如此。xiaobaitu 说,办个AP暑假回国一次,回来用AP入境,就会得到一张“ Parole ' 身份的I-94,拿着这个I-94去办SSN就行了。


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 AP 和 EAD, 老师下面举一两个例子。

例 1: 王五同学是 F1 主申请人 NIW 的 140,王太太不想念书是 F2。现在王太太可以拿着 AP 回家看父母去了。再也不用签证,保管还能回来和夫君相聚。如果没有 AP,王太回国后签一辈子 F2 也签过不来,只好从此天各一方。

例 2: 王五同学是 H1 主申请人,王太太过去由于6年期限只好转成 H4,天天在文学城泡着。现在王太太可以拿着 EAD 又去挣钱了。即使 485 拒了,王同学没用 EAD 还是 H1, 王太则跟着老公维持 H4。

例 3: 王五同学是 F1 主申请人 NIW 的 140,王太太不想念书是 F2。现在王太太可以拿着 EAD 也去挣钱了。如果 485 拒了,王同学没用 AP/EAD 还是学生, 王太独自一人回家。再签 F2,铁拒。这次"移民倾向"是半点也不冤。王太只有熬到先生工作了再去签 H4。

要不要 AP 和 EAD,王五同学和太太可要寻思好了(更多的关于 AP/EAD 的讨论,请见"再谈 AP 和 EAD 对 F/H 身份之影响")。那边王五同学和太太在寻思,这边我们看看申请的 AP 和 EAD 的表。


AP I-131 表格 (Rev. 02/26/08) Y 下载(说明书)$305
EAD I-765 表格 (Rev. 05/27/08) N 下载(说明书)$340
(本文成于 6/28/07,信息准确至 7/30/07. USCIS 于 7/30/07 上调费用,I-131 AP 新费 $305,I-765 EAD 新费 $340。对于依 I-485 新费 $1,010 递交之申请人,其 I-131 和 I-765 的申请和延期,无须再交纳费用。)


这两个表很简单,老师就不花时间了。挑两个重点,给同学们提个醒。

I-131 AP 表
Part 1. Information about you.
1. A #
A 088 xxx xxx. 详见此。

3. Class of Admission ()
问的是入境时的身份,答案请参考下面的提示。
[Student] - F1
[Exchange Scholar] - J1
[Temporary Worker] - H1
[Visitor] - B-2, F2, J2, H4
[Parolee] - AP
[PR] - GC
同学们还记得老师用方括号括起来的是[标准答案]吧。

借这个机会,老师给同学们讲一讲 Status 问题。一般来讲,同学们的 Status 不外乎上面所列的几种(B1/2 属于 Visitor)。在categery 中,没有dependent 这一类,他们被归于 Visitor。恕老师寡闻,不知道有 "dependent of exchange visitor" 一说。

这里摘录初中语文考试的一道选择题:
下面哪组词语是平行结构?
(a) Visitor, Exchange Scholar, Temporary Worker, Student
(b) Dependent, Exchange Scholar, Temporary Worker, Student
Hint: 回忆回忆什么是内涵和外延

Part 2. Application type
a [ ] I am a permanent resident or conditional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I am applying for a reentry permit.
d [x] I am applying for an advance parole document to allow me to return to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emporary foreign travel.
想选 [a] 的同学注意了,那是给有了绿卡的人申请白皮书 (RP) 用的。申请 AP 应该勾 [d]. 你要错选,AP 也就拒了。蚀财事小,误事为大。

已经手握绿卡的同学,如果有人准备在外面停留超过一年,一定要在离境前申请 reentry permit. 该 permit 能保证你在外暂停长至两年,绿卡也不会因此而被认为放弃。没有 RP 或 RP 被拒的同学,可去领馆申请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这是题外话。

Part 3. Processing information.
1. Date of Intended Departure 什么时候离境
2. Expected Length of Trip 在外多久 (1 mo, 3mo, 6mo ... etc)
有位同学填了一个月,结果 AP 也就批了一个月,正烦得跳脚呢。
上面的例子真是少见。一般来说,你填的离境时间和停留时间,与 AP 批准的有效期没有直接的联系。写几个月后的时间,和停留 3-4 个月,就行。
也有人填 TBA (To be arranged).
3. Are you, or any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now in exclusion, deportation, removal or recission proceedings? - [x] No

从这里开始,到 Part 7 之前都不填。

Part 7. Complete only if applying for advance parole.
1. For how many trips do you intend to use this document? 按照需要选一次或多次
另需附纸说明旅行缘由,及相关文件。 这里有 Sample (http://boards.immigrationportal.com/showthread.php?t=87235) - 需酌情修改

AP 材料清单如下:

I-131

Copy of Passport, or Driver License

Copy of I-797A Approval Notice (最近一次入境之后有身份延改)
或 Copy of I-94 Font and Back (无身份延改)

Copy of I-485 Receipt Notice(无收据则附一信亦可)

Two 2" x 2" photos (name & A# on back in pencil)

别忘了支票,还要检查签字和日期。根据 Form I-131 Instructions (Rev. 07/30/07)Y,请将 AP 申请随 I-485 一起寄,或单独依辖区寄往 NSC 或 TSC (EB Based);FB Based 寄 Chicago 的 Lockbox.
NSC 辖区 - AK, AZ, CA, CO, Guam, HI, ID, IL, IN, IA, KS, MI, MN, MO, MT, NE, NV, ND, OH, OR, SD, UT, WA, WI or WY
TSC 辖区 - AL, AR, CT, DE, FL, GA, KY, LA, ME, MD, MA, MS, NH, NJ, NM, NY, NC, SC, OK, PA, Puerto Rico, RI, TN, TX, VT, VA, U.S. Virgin Islands, WV, or Washington, DC
绿卡的 Reentry Permit,以及政治避难/难民的 Travel Document,一律寄 NSC.

AP 一般是 2-3 个月批下来,续与不续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你有紧急事务,可以到当地的移民局申请 Emergency AP. 这里有两个帖子 (1, 2) 能给你有用的帮助。
紧急事务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 severe finance loss
2. extreme emergency situation
3. humanitarian situation
4. non-profit status of petitioner in pursuit of cultural/social interest in the U.S
5. department of defense or national interest situation
6. service error
7. compelling interest of the service
如果你已经交过了 AP 申请,带上 Receipt Notice, 不需要重复交费;若还没申请,带一份填好的 I-131 表格及照片,还有 Cash 以免不收信用卡。

AP 是这个样子的(见图)。一般你会收到 2 张或 3 张。AP 相当于你的签证,在登上飞往美国的班机前,会被检查。在美国入境时,CBP 会收走你所有的 AP,然后只退回给你一张上面盖了戳的。虽然盖了戳,这张 AP 在有效期内还可以重复使用。在再次使用时,就只复印一下这张 AP 而不收走了。
关于 AP 的使用,详见关于 AP 文。

已经拿了绿卡的申请 Reentry Permit 的材料略有不同:
1) 绿卡正反面,or 护照及入境章,or I-485 Approval Notice
2) Two 2" x 2" photos (name & A# on back in pencil)
额外指纹费 $80.

AP 不打指纹,RP 要。其区别详见 "Advanced Parole vs Reentry Permit" 一文.

下面看 I-765 EAD 表

EAD I-765 表格 (Rev. 05/27/08) N 下载(说明书)$340

I am applying for:
[x] Permission to accept employment.
尽管你以前申请过 F-1/OPT 的 EAD,或 J-2/EAD 的,也不要选 Renewal.
对于已经申请过 I-485 的 EAD 的同学来说,要不要选 Renewal 是有讲究的。如果你是在当前的 EAD 还有效的时候申请新的 EAD,选 Renewal 自然不成问题;倘若是在 EAD 失效之后申请,还是不选 Renewal 为好。I know, it conflicts USCIS' defination. But please allow me to finish.
至于 Replacement 是重发一张和以前有效期一样的 EAD,如此的话还不如申请张新的,至少有效期长了。
在 EAD 的 Renewal 时,有同学收到的新卡是从上一张卡失效之日开始生效,也有新卡是从批准之日开始有效的(老师认为此乃移民局之误)。于是,新旧卡之间的衔接问题,就有可能取决于申请的时机和处理的快慢了。
所以,要持续地使用 EAD 的同学,在 EAD 到期前 2-3 个月申请 Renewal 为好,希望能接上 ("You cannot file for a renewal EAD more than 120 days before your original EAD expires")。那些 EAD 失效后再申请的同学,就不选 Renewal 以免新卡从旧卡失效日始,徒浪费些时日。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申请人不能在表格上指定 EAD 的起始日期。

1 - 9 全是个人信息。

10. 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 (A-Number) or I-94 Number (if any)
没有 A# 的同学,别忘了填 I-94 的号码。

11. Have you ever before applied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from USCIS?
此问是问你以前是否曾经申请过 EAD.
[Yes] 那些申请了 F-1/OPT 的同学,还有 J-2/EAD 的,不管你的 EAD有无用过。CPT,H-1 不算。
如果是Replacement/Renewal,自然也是 [Yes].
Which USCIS Office? 收据号码就带有有关服务中心的信息(参见此)
Date 问的是 Approval Date (见 Approval Notice - 是插卡的硬纸)。如果找不到日子,就填个年份好了。要不,写上 "I forget things and I'm slow", 也比空着要好,IMO.
Results (Granted or Denied - attach all documentation) 请附上 back & front copy of EAD 和 copy of approval notice (mailer - if you still keep it),最近一次的。

12. Date of Last Entry into the U.S. (mm/dd/yyyy)-入境日期
13. Place of Last Entry into the U.S.-入境口岸
14. Manner of Last Entry (Visitor, Student, etc.)-入境身份
上面的信息在 I-94 卡上找

15. Current Immigration Status (Visitor, Student, etc.)
分别问入境时身份和现在的身份。可不相同。
参见 AP-131 之 3. Class of Admission.
使用了 AP/EAD 的参阅"绿卡申请过程中的身份调整"。

16. Eligibility under 8 CFR 274a.12
(c) (9) ( ) 最后一空不填 (I-485 based)
顺带说一句,J-2 是 (c)(5),L-2 是(a)(18)
F-1 的 OPT 有 (c)(3)(A), (c)(3)(B), (c)(3)(C)(详见"谈 F-1"一文)

17. If you entered the Eligibility Category, (c)(3)(C), in item 16 above,
OPT 延期专用

EAD 材料清单如下:

Form I-765

Copy of I-485 Receipt Notice - 仅单独提交的免费 EAD 申请
Copy of Last EAD (front and back) - 没有的话用护照 copy 代替

Copy of Approval Notice of EAD Application (Denial notice if applicable)

Two 2" x 2" photos (name & A# on back in pencil)

新版的 I-765 有下列变动:交费的 EAD 不再需要 I-485 收据, I-485 的 EAD 不再需要 I-94 了。
如果过去的 EAD 或批准书找不着了,一般不付上也应该关系不大。

Again,别忘了支票,还要检查签字和日期。Form I-765 Instructions (Rev. 07/30/07)Y 说,将 EAD 申请随 I-485 一起寄,或单独依辖区寄往 NSC 或 TSC (EB Based);FB Based 寄 Chicago 的 Lockbox.
NSC/TSC 辖区参见 AP 部分(Delaware 的寄 TSC).

如申请材料齐全,而在 90 天 (receipt by USCIS) 之内未收到 EAD 者,凭收据和 Photo ID 可到 local offices 申请 Interim EAD 的颁发 (有的不受理此类申请),或联系 EAD Pending 的移民局中心要求 expedited service.
Update: USCIS 称 Local Offices 的制作 EAD 的设备不能满足安全验证的保障,已经停止了 Interim EAD 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Local Office 是向服务中心发出 Service Request,要求 Pending EAD 的加快处理。

这个 90 天是从 RD 还是 ND 算起,莫衷一是。老师认为是 RD,请参见 filing date. USCIS 在 6/12/08 的两年 EAD 的 Memo 中用的词是 "receipt date".
EAD 长的是这个样子(见图)。其 Approval Notice 就是包着卡的那张硬纸(见图)。
卡上印的“NOT VALID FOR REENTRY TO U.S.”是说,EAD 不能当成入境的有效文件。要入境,你仍旧需要 Visa 或 AP. 另外,也不是说你离境之后再入境,EAD 就失效了。产生歧义的同学,英文水平要提高呀。

有的同学在申请 EAD 之后收到了打指纹的通知,有的却没有,--着急呀!
xiaobaitu 解释说:
"1,如果是亲属移民的EAD,不论怎么递交,都要打指纹。移民局会把指纹印在EAD上面。
 2,如果是职业移民或政治庇护的EAD,efiling就要打指纹,邮寄的就不用,那样你收到的EAD上面是会印有finger print unavailable的1字样"

如果打指纹,要另交费吗?--No.
我的孩子才 XX 岁,能申请 EAD 吗?--无年龄限制。

好了,两张表就填完了。别忘了每张表要两张照片。
AP I-131 与 EAD I-765 可以和 I-485 一起递,或等 I-485 的 receipt notice 来了再递。一般需要 2-3 月才批。
同时申请 AP 和 EAD,尤与 I-485 同递时,材料颇有重复,请勿图省,依申请分别附全材料。
全家男女老少一起同时申请时,请注意将不同成员的材料分隔开来。每个成员的不同申请之间,以彩纸或 Flag 分隔,使之清晰明了。

I-131 和 I-765 可以和 I-485 一起提交。单独提交时,邮寄地址请参考"AP 和 EAD 的正确邮寄地址"。

提醒同学们一下,AP 通常一年有效, EAD 每年更新。
AP 和 EAD 都是一年的有效期。是否申请了之后就必须每年都去 renew 呢?
-- No. AP 和 EAD 是 I-485 的 benefits,不是你的 status. 在你需要的时候,去申请就好了。中间不管有多大的间隔,没有一点关系。


提前多久申请 AP 和 EAD 为好?
-- EAD 不能在到期 120 天之前申请(补发不受此限),AP 没有看到规定。


AP 和 EAD 必须一起申请吗?
-- No.


AP 和 EAD 必须同时使用吗?
-- 不一定。详见"再谈 AP 和 EAD 对 F/H 身份之影响"文。


AP/EAD 的申请寄往何处?
-- 根据住址,依辖区分别寄往 NSC/TSC.


申请 AP/EAD 的费用是多少?
-- I-485 申请交纳了 $1,010 费用的,其 AP/EAD 不再单独交费(补发须费)。依旧费 $395 提交的 I-485 申请,其 AP/EAD 费用分别是 $305 和 $340.

使用 AP 回国的同学,启程之前还请练习画一画从家里到办公室的路线图,F1 则是到学校去的。[1]

建议 H 的同学还是回国签证好。不同于 F, VO 最多 check 你一番,没有"移民倾向"的危险了。再说,申请张 AP 的银子,都够签两回证了,--这还是没涨价的行情。
考虑签证的同学,这个网站可以看看 http://www.iflychina.net。
也有同学申请了 AP,然后再在国内签证 。签成了用签证,签不成了用 AP。老师觉得这虽然是一百二十个保险,但不是十分必要。原因刚刚讲了。

还有一点,有同学着急回家,等不及 AP 批准就离境了。以为转寄回国就行,可以拿着回美。不是这样的。当你在 AP 批准之前就离境的话,就被视为放弃 AP,而 AP 也就失效了。而且下文中的 application 也许是指 I-485,那就更坏了事儿。切记!
"If you travel before the advance parole document is issued, your application will be deemed abandoned if You depar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绿卡基础知识:怎样找个好律师

来这个坛子上的同学,大都是 DIY。也有一些同学,是 being represented。是不是一定要找个律师来办绿卡,因人而异。一般来说,如果是走 PERM,老师觉得律师起的作用比较有限;若是走 outstanding 或者 NIW,那么用律师的地方会多一些。

为什么这么说呢?
走 PERM 的话,登个广告,要张劳工纸,自己做起来也不是那么费劲。 而 outstanding 或 NIW 就不同一些,得吹一吹,尤其是 cover letter 和推荐信,要写得一手锦绣文章才好。另外,有个局外人看看你的材料,也易于挑你的眼,让之更加浅显易懂。至少律师看不懂的地方,你就不要指望 VO 能读懂,对不对?好一点的律师,还能替你抓抓重点,使材料能更好地去抓 VO 的眼睛。

好了,找不找律师您自个儿瞧着办。下面咱们聊聊怎么来找个好律师。

人分三、六、九等,律师也一样,良莠不齐。找个称心的好律师,能省你许多事;否则的话,白花钱来买气受,您说这心堵的?您要不信,不妨读一读这几位同学的贴子。
我能换律师吗?
律师收钱不办事, 自己准备材料
Extra attorney fee with 485 filing
Please help --consultation fees?
律师太水了,准备fire他了
感觉被律师骗了, 请问有什么办法拿回损失

当然啦,让同学心存感激的律师也有,如:
赞一下陈丹虹律师.
My lawyer did his best. I won't ask for refund.


那么多的律师在那里,关键是倒底哪一个才是梦中情人呢?
咱一步一步来找。

1) Referral
先海选一番,周围有同学、朋友办过的,可以问问情况,要个电话;实在是没有认识的熟人,翻翻中文报纸,那儿有整页整页的广告;假如你不幸在 mid-west 的乡下,那么就求助于 yellow book 了。另外,你不必拘泥于 local 的 律师,所以 online 也有很大的市场。

2) Shopping Around
海选之后(名单上有七、八人就行了,不要太多),就开始火力侦察了。给每个候选人打个电话,问问他的情况(收费呀,业绩什么的),谈谈你的情况(听听他的意见,评估你的 qualification),这是个找感觉的过程。

注意:Email resume 给律师时,remove any identity information except your name。

把下面这些人从名单上划掉:

语言障碍者:任何令你觉得有交谈费劲的律师,in any language. 试想和一个说粤语的律师谈话,你既听不懂他的国语,其英文又磕磕巴巴,单词都咬不准,汝何以为?

漫天要价者:有的律师名气做出来了,价格也上去了,他也就不一定亲自过问你的 case, 天知道是事务所的哪一个小毛孩在管你的材料?

难觅真神者:有的律师,你好几个电话都找不着他,或者要 hold 半天。回个电话或 email 也要 N 久,趁早还是 bye bye 吧。

索要咨询费者:有的律师,不让你交个百儿八十的,先不和你谈。旱涝保收啊。(后面还要谈这个问题)

来者不拒者:律师还不清楚你的背景,就收了你并说全包在他身上了。

3) Reference
通过前面一步后,让你的 list 上还剩下 2-3 位候选人。你现在知道了律师的费用,他也了解了你的背景并愿意做代理。这时候,可以问律师要 reference - 让他给你几个他办过的 case. 你给这些人打电话,听听别人怎么看这位律师。
这个律师评价网站也许能给你一些有用的信息。

虽然说现在的移民律师不是遍地多如牛毛,但至少还是客户市场。所以,要找到一位律师一点都不难。
现在的律师,没有 license 不能执业。不同的州还有各自的要求。所以,仅仅只是找个 qualified 的律师,那条件也就实在是太低了。

盖而言之,凡是有执照的律师,都是 qualified 的。
同学们要找的是一位 qualified, professional, experienced, knowledgeable 的律师。
合格性无需多言了。

专业性排在第一位,因为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一位移民律师对移民事务不甚了了,一知半解,你还不如来文学城移坛咨询为佳。
经验对于移民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业务熟悉的律师,对于你的案子成竹在心。如果你不幸成为菜鸟律师的实验白鼠,除去你遭受的心灵创伤,你还需要寻求上帝的额外青睐以避免成为可怜的牺牲品。
学知渊博,老师在这里是指律师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和能力。移民法尤其是移民局规章的不断更新,要求移民律师要做及时的采纳、调整,才能很好地为客户服务。

对于律师来说,一个、几个甚至全部申请的失败,不伤及其皮毛。然而,对于同学们的受益人身份,可是关系重大,可谓是生死犹关亦不为过。

4) Contract
到了现在这一步,你的意中人已经浮现在眼前了。先别跑上去拥抱,咱还得来个婚前协议。当你提出来要合同的时候,律师会很快的给你 发一个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 过来。Take your time to read it carefully,在签字之前。

你谈的价格应该是整个绿卡的 package, 包括 I-140 (incl PERM), I-485, 以及衍生的 I-131, I-765,别忘了 dependent(s) 也都在内。一般, RFE 和出庭不在内。

一定要坚持分期付款,不能搞一锤子买卖。这一点是党的总路线,是绝不能动摇的。

按照流程依次付款。可以考虑分三步走(90%的律师依此):头款 40-50%, 签了合同就付,谓之启动资金;二款 30-40%,收到 I-140 的 Receipt Notice 之后;末款 20% 则与 I-485 Receipt Notice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样,即使你当初看走了眼,也不至于让律师把银子一下都拐走了。

还有,注意一下合同上的小尾巴,如:the service fee is $xxxx plus costs. 这个 costs 要限死它 - "which are requested by CLIENT"。

另外,加上 LAW FIRM is obligated to refund CLIENT's (latest - 没有此词更好) service payment(s) when failing to provide service professionally in a timely manner 来最大限度的保障你的利益。

注意,像所有的材料、文件等你都要一个备份,你的个人信息未经容许不得外泄,等等,等等。凡是你觉得想加的,通通塞进去。咱们先小人后君子。

好了,经过这么几步,虽然不能百分之一百保证你的律师十全十美,至少你堵心的几率大为降低了。

律师收费多寡的问题,是同学们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首先,聘请律师的同学要知道,收费是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请仔细阅读合同里面关于服务和收费的条款。
虽然在同一地区,相同服务的收费,不会相差太大,但不同律师的收费的的确确是不同的。律师的费用是否合理,完全是周瑜和黄盖的关系。
对于自己动手 DIY 的同学来说,律师的费用再低,也觉得是花了冤枉钱。
如果你不满意律师的服务,已经交过的钱,恐怕是不容易要回来了。你可以选择对簿公堂,你也可以向律师所在州的 STATE BAR ASSOCIATION 投诉 (or report to Office of Attorney General, or file complaint with BBB).
如果律师代理的申请还在移民局 pending,而你不想再用其服务,别忘了再填一份 G-28 把律师去掉。详见"终止委托"。


值得注意的几个地方:
律师收的咨询费,首先要向你明示,并获得你的同意,acknowledge 和 agreement 缺一不可。通常要收咨询费的律师,绝不会和你多说半句话,在你交钱之前。象前面事后要 $200 咨询费的律师(见原贴),纯粹是在讹。对付这样的主儿只有一招,送他个两个字的 email - "Sue me",然后,把他放到 junk mail list 上去。

当你和律师咨询的时候,他在 looking for potential client,他花在你身上的时间是他的 business costs,就象你在 Staples 逛店,salesperson 陪你转了几圈也没找到你想买的东西,你应该付钱吗?一样的道理。

还有,找个老外律师吧,他不一定清楚中国特色的国情;找个中国人吧,又担心英语水平。难以取舍的话,就找个老外事务所的中国律师。

一般来说,I-485, I-131, I-765 都不另收费,也包括 dependent(s)。难以想象 dependents 还按人头收费,这律师也真是生材有道啊。如果这种情况真的不幸地发生在你的身上,你可以完全自己做下来,只要翻翻坛子上的老贴就行了。

找了律师的同学,一定要听律师的。你有不同的见解,告诉他,采不采纳是他的事。1) 花了钱,就要享受服务,不要自己再操心;2) 你不信律师的,律师不高兴,服务质量会降低。


好了,咱们接着把律师找完。
您可千万别指望找了个好律师,您就成了甩手掌柜。那是没门儿的事儿。该备的材料,该找的人,您一个儿都不拉下。您那,慢慢来吧,路还远着哩!

好了,合同按你的要求定下来了。你大笔一挥,签上了字。寄回给律师时,别忘了附一便函"我非常荣幸地通知你..."

绿卡基础知识:移民局填表指南

填移民局的表格,通常免不了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 你是谁?
2) 你怎么来的?
3) 你现在是什么身份?

“你是谁” 这个问题比较简单,不外乎姓名、曾用名、住址、电话、SSN、A#、生日、出生地、国籍等等。

姓名:有时候First Name先问,有时Last Name先问,同学们只要细心点就没事儿。另外,请记住"王none五"同学的深刻教训。
生日:所有的日期一般 follow 提示 (mm/dd/yyyy);若无提示,最好是 "Jun 30,2007"。
C/O (in care of):在借用别人的地址来收转时,填转件人之姓名。常用于填表人自己没有固定的住址,或正在 transit 之中,为避免邮件遗失而借用他人的通讯地址。有的申请表格接受 PO Box 地址。注意:不是所有的表格都允许 c/o.

“你怎么来的” (admission) 这个问题,问的是你最近一次入境的信息,与你目前的身份无关。这类问题通常是:

签证号码:右下部的红色号码,常见为8位数字
签证类别:Visa Type - B-2 / F-1 / H-4 etc
签证颁发日:Issue Date
签证颁发地点:Issuing Post Name
签证有效日期:Expiry Date
以上问题均在签证纸上找答案
* 有同学的签证是在美国拿的,就填 Department or DOS.
* 以 AP 入境,其签证颁发日及签证颁发地点就填批准日期和 USCIS.

何时入境、入境口岸、以何身份入境、I-94 号:在 I-94 上找答案
以何身份入境是问你的过去式。你当初以 F-1 入境,现在转成了 H-1,你还得填 F-1。
注意:
1) 当你多次入境时,这是问你最近的一次。
2) 有同学从 Canada 来的,I-94 上是 Canada 的城市,没关系,就是它。
3) 有同学去 Canada 短暂停留,旋即返美。是否算一次入境,取决于众多因素(如果护照、I-94 等 USCIS 文件上有任何反映这次 TRIP 的印章、MARK 等变化 etc,就算)。
* I-94 号码有11位,包括空格后面的两位

“你现在是什么身份” (Current Status) 这个问题,问的是你的现在进行式,与你入境时的身份无关。这类问题通常是:
目前身份:你以 F1 入境,现在转成了 H1,你填 H1。你正在申请 F1 -> H1,尚未收到 Approval Notice,你还是 F1。你已收到 Approval Notice,但仨月后才生效,还是 F1。
有效期:除了 F 是D/S (duration of status) 外,这是一个具体的日期(在 I-94 或 Approval Notice 上)。

"N/A" 和 "None"
"N/A" 是说没有答案,或不相干 (Not Applicable). "None" 是说有答案,答案是"没有"。
如:你的美国绿卡是否曾被吊销?你还没有绿卡,"是"和"否"都不对,于是填"N/A"
再如:List your present and past membership...你没有参加任何团体,当然填 NONE。

什么时候填 "None"? 看到提示 "If None, so state?"
什么时候填 "N/A"? 看到提示 "If not applicable, fill "N/A""
其实什么都不填,也表达跟 "N/A"同样的意思。填"N/A"是出于 security 的考虑,减少被增改的可能。在座的同学,日后有报 FBI、CIA 的,填表时别忘了老师这堂课。

文件的准备和递交
移民局的表格有很多种,你需要填表的帮助,可以参考这里。
填完表格之后,一般都要付上 Supporting Documents。这些文件,copy 即可,不一定要原件,除非有特别要求。copy 也不必公证。
Assemble 文件时,要注意:
1) 所有表格、文件都是单面打印(No Double Side)-*这点非常重要*
2) 不要用钉书针
3) 可用曲别针
4) Binding 的话,两个眼打在上方,非左侧
5) 可用 Flag 来标识文件(贴在下方)
Why? Click me, and me.

填表
有时候你要填的内容过多,需另附纸。记住在每一页上,均注明你的名字,A# (or SSN),及表格名称。如:
Wang/Wu (123-45-6789) G-325A, Biographic Information
想了解更多的信息请参考附录[1]。

译件
申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如果不是英文,必须附上英文译本。
译件不是必须由什么翻译公司来弄,任何 qualified 的个人 (including yourself) 都可以。在翻译之后,译者只需签署一份声明即可:

I [ PJiang ], certify that I am fluent (conversant) in the English and Chinese languages, and that the above/attached document is an accurate translation of the document attached entitled [ Title of Document ].

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PJiang]
[101 America Ave]
[City Name, US 12345]

除非移民局特别要求,翻译文件无需公证。
即使你去进行公证,公证的也只是你的上述签字,而不是译文的准确性。

护照复印
多提一句的是护照的复印件,有同学把护照的每页包括空白页都一一复印下来,其实这没有必要。你只要提交护照首页(biographic data and/or photograph),延期和备注,加上所有有签证、图章和记号的页面就行了。
护照更新之后,无须主动去 update 移民局。护照换发之后,老护照一般不要求提供,除非有要求。

照片
有的表格[2]还需要照片,很多地方都可以照 Passport Photo,像 CostCo,Kinkos,RiteAid,甚至邮局,基本上是立等可取。价格不等,$7.99 两张。
DIY 的同学请参考附录[3]。注意两点:1) 到专业冲像点印像 2) 像纸要平纹(Glossy)的。
带眼镜的同学注意了,如果像片上的你的眼镜反光,看不清你的眼睛,那照片是不行的。

签字
寄出之前一定记住 Sign/Date it, 还有 payment (if applicable). 缺一不可。
一般来说,超过 14 周岁的申请人,必须是自己在所有的表格上签字。一般以英文签名,有困难者可用本国文字;不通文字者,可以画叉 ("X") 来示。
不足 14 岁的申请人,可以由家长或监护人代签。代签者不是签自己的名字,而是签少儿名。并附一括号,为注。如 "(by Parent/Guardian) ".

有人担心,自己的签字有了变化,或与护照上的签字不完全一致。可否?
--可,只要确实是你自己签的,即可。

申请费
在表格邮寄之前,请把所有的文件都复印一份。如果同时提交多份表格,请每份表格各付一张支票。这样,就不会因为某一份申请出现问题,而招致全部退件的悲惨局面。
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支票抬头写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不要用缩写 "USDHS" or "DHS".
对于 I-129 或 I-140 (PERM/EB-1b),虽然应该是雇主的 Check,但法律并没有如此的要求。
如果没有雇主的支票,可以考虑用 Money Order.

邮寄
还有,移民局收表的地址通常是POBox,走邮局寄最好。如果用别的 Carriers,象 FedEx、UPS 等,除非你用移民局的街道地址,否则 PO Box 是会耽误时间的。
另外,USCIS 说过每天只取一次信箱,如果你寄往 PO Box 地址的申请,刚好是在 USCIS 取件之后到的,那就会迟一天的。
使用 USPS 的 service,不一定要 Express,除非是特别赶时间。Priority mail 就挺好了,2-3 天,经济实惠,窗口服务时一定要加上 Delivery Confirmation.

Petitioner vs Applicant
Petitioner 和 Applicant 虽然都叫申请人,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Petitioner 指的是为受益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即申请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如 I-129, I-130, I-140 (EB-1b/PERM) 均属此。在这种情况下,表格不由你签字;受益人对申请没有任何的染指权利,去移民局问个 status,人家都不定理你。
Applicant 即申请人又为申请的受益人,象 I-140 (EB-1a/NIW), I-485, I-539.
详见 "Petitioner vs Applicant" 一文。

请了律师的同学,记住每份表格都需要签一份委托书 G-28.
终止委托,也是填 G-28. 如果你不是 Petitioner,律师不是代表你的。

RFE
在提交了申请之后,如果发现有遗漏,不要主动去向移民局补材料。如果需要,移民局会来找你的。
通常,移民局会提供一个预印的信封,供你回邮。如果你的材料放不进去,可以将移民局的小信封贴到自备的大信封上,或放在材料的最上方。
在提交申请之后,主动向移民局补的材料,一般都归不到原来的申请中去,而且也不知道会去哪里。

和移民局联络,有三个途径:
1) Call USCIS at (800) 375-5283;
2) Write to USCIS at the address on your receipt notice;
3) Goto local USCIS office by making appointment with Infopass.

绿卡基础知识:搬家别忘了填 AR-11

导读:
填 AR-11 是在移民局更新你的住址。如果你有申请在 USCIS 审理,申请上的通讯地址,是不会自动更新的。你还需要去 update 每一个 pending case 的地址。

在你成为公民之前,如果你在美国境内搬迁,根据规定,你应该在 10 日之内通知移民局,以填写 AR-11 表的方式。AR-11 表在此下载,无需纳费。

在移民局的表格中,AR-11 不是最简单的,也必定是最简单的表格之一。还提供包括中文版在内的多种文字版。

下面我们就来填它。

Name 没有什么,只要注意 (Middle Name) 不填 "None" 就好了。

I am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 请对号入座(仅列常见类型)
Visitor - B1/B2, F2, J2, H4
Student - F1
Permanent Resident - GC
Other (Specify) - Temporary Worker (H1), Exchange Scholar (J1)

Copy Number From Alien Card 若无则写 "N/A"
一般来说,A# 只有在递交了 I-485 之后才会有,偶尔也会在 I-140 的批件上出现。F1 OPT/EAD 上的 A# 不算数的。

Present Address 填写新地址
(If the above address is temporary) I expect to remain there __ Years __ Months 若是临时居住,住多久?如一年另四个月。

Last Address 填写老地址

I work for or attend school at: (Employer's Name or Name of School) 尚在就读,填学校名;工作则填公司名;其它可不填,以 "N/A" 示,并可略去其下的地址。

Port of Entry Into U.S. 入美地点
Date of Entry Into U.S.(mm/dd/yyyy) 入境日期
If not a Permanent Resident, my stay in the U.S. expires on:(Date - mm/dd/yyyy) 有效滞期
除了绿卡持有者,其他入境者的 I-94 上均列了有效期,通常是 B2 - 6个月,F1/2 - D/S,H1/4 跟批件走。学生填 "D/S",其它填具体日期。

别忘了签字和日期,然后就可以将 AR-11 表依所附地址寄往伦敦去了。
网虫们可在网上直接填写、递交。

填 AR-11 是在移民局更新你的住址。如果你有申请在 USCIS 审理,申请上的通讯地址,是不会自动更新的。你还需要去 update 每一个 pending case 的地址。
更新你 pending case(s) 的通讯地址,才能在新地址收到 USCIS 的通知。请致电 (800) 375-5283, 然后 2, 1. 然后过几天在打电话去确认一下,以报无虞。
或者,你可以不寄 AR-11 而直接在 USCIS 的网站填写。这样,你的 pending case 的地址也能改过来。这里是在线改地址的 link. 请注意,在线改了就一定不要再寄 AR-11 表格。

另外,你还要通知邮局改地址,这样你的 first class 以上级别的 mail 就会 forward 到你的新址去。网上改地址有 $1 的信用卡 charge,到邮局填单子则是 free 的。效果等同。转信有效期为一年。
虽然要求邮局转信,但不是所有的信件都会转的。象 Media Mail 之类的肯定是退回去了,还有特地标明了 "No Forwarding Service" 或 "Return Service Requested" 字样的信件。有的 USCIS 的信封就是这样标识的。

对于刚刚交了 I-485 的同学来说,如果你的老地址还可以收邮件的话,最好不要急着改地址。通常在 I-485 提交没多久,你就会收到 Receipt,还有 Fingerprint Notice. 申请了 AP 或者 EAD 的话,短时间内收到的东西会更多。一般过了这一阵子,该收的都收了之后,你就好象被 USCIS 遗忘了一样。在那个 period of inactivity (通常 2-4 mo of submission)改地址的话,对你的影响是最小的。你已经要让 USCIS screw you up 了,不要自己再 screw up 自己。

"移民法上规定,凡是居住在美国的外籍人士,在每次迁居更换地址后,十天之内必须以书面通知移民局...不通报搬家新地址,移民局以往几乎没有执行过处罚,但在移民法上有十分严重的后果,搬家后没有填报通知表格, 移民局依法可以把没有告诉移民局搬家换了新地址的外籍人士"递解出境"。移民局要真的找麻烦的话,搬家不报的小事也可以成大事。"--radiology 博客

更改地址,对 pending 的申请有什么影响?
-- No. 既不会加快申请的处理,也加快因此而延缓申请的处理。

我的申请在 TSC pending,现在地址改到了 NSC 的辖区,会转到 NSC 去吗?
-- USCIS 没有这样的 practice. 转不转是移民局的事。难道为了"转",你就报个假地址;不想"转",就不改地址?

有的同学家都搬了好几回了,现在才想起填 AR-11. 以前所有的地址都要填一遍吗?那倒未必,最近一次的就行了。

绿卡基础知识:I-485 的处理程序

在更深地讨论问题之前,请容老师做一些背景介绍。 同学们都知道,申请美国移民要分两步走。其一是移民资格,其二是身份调整。鉴于在座的同学是 Employment Based (EB) 一统天下,Family Based (FB) 在此就不单提。不管是几类优先的 EB,除了排期大放的某些时刻,都是要 I-140 申请移民资格在先,批准了之后再交 I-485 调整身份。最终以 I-485 的批准而作为胜利的标志,I-551 的到手作为成功的象征。

老师刚才说的排期是什么?
说大白话,就是排队,具体点儿说排期就是排队时领的号儿。

为什么要排队?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每年的 EB 移民名额是 140,000 名(包括职业移民之家属),对全世界而言。当年未用完的名额,不能延至下一年度使用。在这个总额中,任何单一国家不得超过 7%。这样,大陆出生的名额每年为 9,800。那么,咱们中国人每年申请移民的有多少呢?具体数据是没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比那一万要多。否则的话,来申请一个,批准一个,哪用得着排队呐?

虽然都在排队,依出生地国别而不同的队是分开来排的;在同一国别内,还按优先级别有不同的队。在坐的同学多为三类,分别是 EB-1、EB-2 和 EB-3,其名额各占 28.6%(剩余名额由宗教人士及投资商平分)。上一级别年度内未用完的签证名额,可用于下一级别。

更多的关于美国移民之配额,请见 radiology 的介绍。

还有 22 CFR 42.51 规定,每个月 visa 的发放不能超出全年的 10%,加上前面的节余。这就跟 H-1 的申请不一样,不会在十月份一开始,就全部用个精光。保证细水长流。
当初,DOS 在七月2日声称全 U,就意味着在短短一个月,用掉了将近半年的名额。就是基于此,老师认为"静观其变"是会有"变"的。
顺带着说一句,由于 USCIS 不能及时地处理 I-485 的申请,从 2000年到去年,已有 182,694个名额被浪费。大江东去不复返矣。

排队是在排什么?
在排着等身份调整,而不是第一步的移民资格。于是,同学们现在看到的景象就是,获得了移民资格者众,千军万马大家全涌向了 I-485 的独木桥。僧多粥少,所以大伙儿不得不一个挨一个地排着,一旦轮到你了,你才可以交 I-485 了。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白"排期",老师不能不把所有的"日期"都捋一遍。

对于一个交到 USCIS 的申请(如 I-485)来说,它牵扯到下面这些日期。
第一个日期是寄出日期 Postmark Date,在这一天你把申请材料交到了 USPS 或其它 carriers 的手中。这个日期反映在你付邮资的收据上;
第二个日期是收件日期 Received Date,这一天是 USCIS 实实在在收到你的申请的日期。这个日期反映在你收到的 Receipt Notice 上;
第三个日期是收据日期 Notice Date,在这一天 USCIS 把你的申请输入到系统中去,并 generates 一个收据给你以作凭证。同上;
第四个日期是批复日期 Approval/Denial Date,这一天是决定你命运的一天,你的申请要么被批准,要么被拒绝。在 Approval Notice 上。

日期讲过了,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 USCIS 的文件。对于申请人来说,一般会收到 USCIS 寄来的两份文件。虽然都是 I-797 Notice of Action,但 Notice Type 不一样。第一份是叫 "Receipt Notice",第二份叫 "Approval Notice" (如果你的是 Denial Notice,那就真是非常的不幸)。

在 Receipt Notice 上,我们可以看到有 Received Date 和 Notice Date. 拿 July Filers 来说事儿,他们 Receipt Notice 上的 Notice Date 会可能是 "August 21, 2007" (收据日期),而 Received Date 是 "July 2, 2007" (收件日期)。这表明,该申请人的 Petition 是七月2日寄达移民局的,由于逢此非常时期,直到八月21日才出具收据。

注意:这个收件日期除了在这里 (Receipt Notice) 出现一次之外,以后就再也不会露面了。此后你收到的任何 USCIS 文件, RFE 或 Approval Notice,上面的 Received Date 都变成了收据日期。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 Received Date (收件日期)确立了法律上的所谓 "filing date"(申请日期)。递交 I-485 时,申请人必须在美国;还有 I-485 交上去 180 天后,允许更换雇主,都是以 Received Date 为准的。"filing date" 不是有的律师错误地声称的 Notice Date. USCIS 如是说 "The received date may also be referred to as the filing date" (I-485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Page 265 of 269, "Received Date").

一般来说,USCIS 根本不 care 你的 Postmark Date,它在乎的只是 Received Date. 除了这次费用上涨的 cut-off 日期,用了 Postmark Date 来显示 fairness 之外,记不得还有别的场合用过。

还有一个日期,可以称之为 Validity Dates. 这个日期在 USCIS 的文件上不是这样表述的,通常在 Approval Notice 的 Notice Type 下显示为 "Valid from 10/01/2007 to 09/30/2010". 它表明的是你的新身份开始的日期,但在那之前,你的身份还是老的类别,不变。在填 Current USCIS Status 时,这一细微之处颇为重要。
当然,身份延期不在上列,转为 F-1/2 也不在上列。
这是闲话。

扯了这么多闲话,下面我们回到"排期"上来。

既然 I-485 的递交和批准,都和排期紧密相关,那么怎么知道自己的排期是那一天呢?很简单,把你的 I-140 的 Receipt Notice 翻出来,上面就印着呢。清清楚楚的,叫 Priority Date.

那位同学,先请坐下,手也放下。老师猜到了你想问啥,是不是你的 Priority Date 后面是空白?对了,没有印错。在这种情况下,你往左边找找,有个 "Received Date",那个就是你的排期了。现在,有的同学可能就会有点绕晕了。

排期 (Priority Date, 简称 PD) 的定义是,你开始向美国政府提出绿卡申请的第一天。那一天的日期,就是你领的排队的号儿。
如果你申请了 PERM,那么是 DOL 收到劳工纸申请的那一天;否则,是 USCIS 接到你 I-140 申请的那一天。对于 eFiling 的 I-140 来说,是你 efile 的那一天,而不是 supporting documents 收到的那一天。 - 8 CFR Sec. 204.5 (d)

从你申请移民资格开始,你的绿卡申请就紧密地跟"排期"联系到一起了。一般来说,你的 I-140 的 Approval Notice 上,会清楚地标明你的排期。

现在有了排期(你领了号啦),怎么才知道我的号轮到了呢?还有,是谁在叫号儿?
叫号儿的那人是 Deptartment of State (DOS, eg 美国国务院)。DOS 比较懒,只是每个月在一块叫做 Visa Bulletins (VB) 的牌牌上叫一次号。同学们还得自己去查那块牌,被叫着了号的同学,其申请谓之曰排期当前 (Priority Date is current)。DOS 叫的这个号儿,与移民类别 (EB or FB) 和出生地国别,还有优先级别大有瓜葛,互不相同且不得相互混用。通常,提前 2-3 周预发下月排期。
注意这里的出生地。你的现在居住西班牙,持加拿大枫叶卡,为巴西公民,等等,都不改变你的出生地,所以还是和其他同学排一样的队。
仅有的例外,是你的配偶的出生国的排期比中国快,你可以占到配偶的便宜 (Alternate Chargeability).

以最新的九月份排期为例,"China EB-2nd 01JAN06",这表明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第二类优先的职业移民,如果在 01/01/2006 以前就开始了移民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在 2007 年九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递交 I-485 申请。

这里有几个细抠的地方,1) DOS 的排期,不包括 cut-off date,遵上例, 排期恰好为 01/01/2006 的申请者,没有递交的资格;2) 递交 I-485 的日子,以 USCIS 收到为准 (Received Date),如果你的申请是九月28日 Friday 投寄,但由于周末直到十月1日 Monday 才送达,oops,晚了。

通常来说,排期是一直往前走的,虽然有时快有时慢,但总的趋势是向前。但也会有倒退的情况发生,这便叫做 "Retrogression",有如此时此刻。
一旦排期倒退了,虽然你的 I-485 已经交上去了所以还是接着处理,但由于没有 Visa#, 你的 I-485 即使处理完毕也不会被批准。你又得排一直到你的排期又当前了,你的 I-485 才可能批。I-485 批准了,你的 GC 才能到手。

另外,DOS 在 VB 上的叫号,有两个特例。如果截至日期为 "C",则表明 Current,意思是大家的号都叫上了,不论排期通通都可以递交 I-485;"U" 则相反,是指 Unavailable,所有的号都不叫,无论排期多早均不能递交。这两种情况,从前两月的 VB 分别可见一斑。七月份全 C,而八月份全 U.


同学们理解了排期之后,我们现在就可以排着队去 USCIS 参观参观。看看 I-485 是怎样一个处理过程。

我们要去的这个中心即是赫赫有名,又臭名昭著的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NSC). NSC, 又称 Lincole 中心,位于地瘠民贫的 Nebraska. 由于该中心的办公楼毗邻繁忙的铁路枢纽(Amtrak 火车站仅在数百米之内),南来北往的火车噪音造成了该中心的日益低下的效率。据 Michael Chertoff (Homeland Security Secretary 见图)的密友称,USCIS 已有意将该中心挪至人烟稀少的 Alaska,以期加速其工作进度。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在这里,我们有幸地遇见了 F Gerard Heinauer 主任。同学们也许没见过他,但名字应该听说过吧,如雷贯耳。寄申请要了回执的同学,那后面就会是盖的他的戳儿呀。还有,上个月有人告移民局,此公代表 NSC 便名列其上。

主任陪我们参观的第一个地方,是 Mailroom. Mailroom 是 NSC 的重要部门之一。由于该部门需要有细致的耐心和坚强的毅力之雇员,NSC 的 Visa Officers 无一能应付,目前只好 contract 给了胜任之士。

Mailroom 的 routine 之一,就是每天去邮局取信箱。鉴于人手的不足,目前只能每天去取一次。但是,申请如果是直接寄到街道地址的,则是随送随收;申请者本人亲自面送也是可以的。

Mailroom 是怎么 process 收到的申请的呢?申请一旦进了 mailroom 的大门,什么都不说首先"哐"地盖个日戳,免得将来忘了是哪天收到的。然后按其收到的前后顺序进行排列,常以月为单位。以后的处理,也是依此为序。

盖完了的申请,就被送到下一个工序,--开包。所有的信封依照规定,都要三面裁开,以免遗漏。拆开信封之后,检查申请费是否正确,表格是否签了名,移民资格是否通过,排期是否当前,还有申请人是否在本辖区。倘若发现了任何一个"否"的答案,就搁之一旁,准备退回。退件之前,这些申请将由 USCIS 的 Visa Officer (VO) 进行确认以保无误。

关于签名的补充:如果你没有签名,但是在签名处画了个叉("X"),也算;还有,象电影中的旧社会穷人在卖身契上按个手印儿,也中;要是你有图章,哈口气盖上去,也就齐了活儿。

对于排期是否当前(即是否有签证名额),同学们已经知道了要去 VB 上查看。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1) 排期是否当前,是以出生地而定的,虽然你可以改变国籍,但你所占的名额仍然受制于出生国别;
2) 如果你的配偶或父母的出生地,不同于你的,作为副申请人你可以根据 Chargeability 的规定来做一些变通。

规定是这样的,
1) 作为副申请人,你的排期不到;
2) 在主申请人有名额的前提下,可以占用其名额;
3) 主申请人的排期不到,若其配偶的排期当前,可用配偶之名额;
4) 配偶的排期也不到,如果主申请人之父母有名额,也可以占用他们的名额。

请注意的是,这个顺序是一定的,不能有取舍或颠倒。其次,不能使用子女的名额(不明白为什么移民局要强调这一点,因为规定中的顺序并无子女一列)。如果是主申请人,你没有上面的优势(谢谢 giant_hippo 的指正)。

对于主申请人,是否也能类似地沾光。在做了些家庭作业之后,结论是肯定的。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地方,那就是主申请人不能占用副申请人出生国的签证名额,如果副申请人是 following-to-join 的话。

通过了这个初步检查的申请,肯定是不会退了,就进到一个叫 Central Index System (CIS) 的系统里头,进行 A# 的审查。关于这个 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老师在"手把手"的课上已经讲过了,淳淳地告戒过同学们,一定不要瞎填。

CIS 系统首先确认你填写的 A# 是否正确,并根据你的姓名来反查你可能有过的 A#. 对于简单的情况,你以前没有过 A# 就会被 assign 一个,以前有过一个正式的 A# 就接着用它;如果在你的名下发现了多个 A#,所有这些 A# 连同你的申请就一起被送到 Case Resolution Unit (CRU) 去作进一步的研究,让他们来定夺。而最终定下来的 A# 就是在你的 I-485 的 receipt 上了,也许是你以前用过的某一个,也许是一个全新的。Anyway, 就是它了。
鉴于此,准备递交多个 I-485 的同学,并不是一定要等着收前面的 Receipt Notice 来填后面的 A#. 你不填就是了,USCIS 会给你补上。

注意:你的 I-485 上的 A# 和你其它的非 I-485 文件上的 A# 不相同,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不属于你有多个 A# 的情形。只有在你提交了多个的 I-485,并且在 I-485 的 Receipts 上有不同的 A#,这种 Multi A# 的问题你才有必要去 contact 移民局进行纠正,以避免造成 I-485 处理上的可能延误。

A# 确定下来之后,接下来就看你最近一年之内有没有申请过签证。如果是,那你的 G-325A 表中蓝颜色的那份,就被送去你当初申请签证的领馆。大家还记得,老师曾经提到过的 G-325A 彩色打印吧,虽然不是必须的。因为 DOS 只保留最近一年的签证记录,入境超过一年的同学,就略去了这一步。

你的绿色 G-325A 适用于 FBI Name Check 的加快处理。

当你的 A# 定下来之后,就开始在 USCIS 的系统中去找所有在你名下的文件,包括 local offices.

经过 Mailroom 的初审,主要是 A# 的确定,你的申请就进入到了第二个步骤,-- Data Entry.

Data Entry,资料输入,顾名思义就是把你的申请资料输入进计算机(系统)。在前一步中,你的申请材料到达 USCIS 的真正日期,已经盖成戳了。现在这个日期,被人工地敲进去,作为你申请的 filing date.

当你的申请表格上的 information 输到了系统里头之后,签名和照片也扫进去,就创建了一个 RAFACS 记录。有了记录之后,产生一份 receipt 岂不是举手之劳?A piece of cake 呀. 与 I-485 同时交的 AP 和 EAD,也在这个时候出收据。出完收据之后,这时候 USCIS 就着手去 cash 你的 payment 了。
由上可见,USCIS 不是先 cash 你的 payment,在成功地取到钱之后再出收据。并不象以为的一样,取不到钱的话,就不发收据并退回申请。故而,想通过 stop payment 来 withdraw 申请的方法,并不尽如希望的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很可能会在接到收据之后,再收到一张申请费的帐单,还加上罚款。这张帐单和你平时跳票之后的电话帐单并无二样,不付的话,USCIS 也没有任何办法,不能强迫你;至于是否还会报到 Credit bureaus 去,或有 Collection Agency 牵扯进来,老师不知道。但老师可以肯定的是,你不付这份帐单,除了你的这份申请不被处理之外,不会影响到你在 USCIS 的其它申请。

后来,老师又想了一想,觉得不付那张帐单和罚款,应该也不会牵扯到信用分数和讨债公司。怎么讲呢?因为,当 USCIS 在一定的时间内(比如 90 天),没有收到回音,那么,你的申请肯定会被 reject 掉,不会处理的。既然你的申请被退回了没有处理,理论上你也就不欠任何申请费。这样,USCIS 就没有任何道理要求你再付费,不管通不通过讨债公司,也不可以把你报到信用局去。--闭门造车了,因为老师自己并没有做过。

这里有一个成功地通过取消支票而撤回申请的实例:
2007.07 寄出第一份 I-140/I-485
2007.08 寄出第二份 I-140/I-485 (USPS EMS 没法确认第一份寄到)
2007.09 收到第一份申请收据,于是取消第二份的支票,收到 Invoice from Debt Management Center
2007.11 致信陈述理由并要求免掉申请费
2007.12.12 电话并传真
2007.12.14 Debt Management Center 信函确认取消
2007.12.18 I-140(第二份的)Rejection Letter (I-485 Rejection Letter on 12/5)

到目前为止,同学们已经知道了收 receipt 的过程。既然有这么些坎坎坷坷,还没有收到收据的同学,请 patient 一点。尤其是 New York Times 称,不完全的统计这一次的大放水,数量在 30万之众,故而更要 patience。

这几天,陆陆续续有七月2日和3日寄达的申请,拿到了 receipt,还有人称七月中旬的寄件也拿到了收据。于是,有急性子的同学,是成天吊在银行的网上,查看支票是否被取走了。

前面已经有人泄露出消息来了,Receipt 的迟误是由 USCIS receipts 用纸的短缺引起的。后续消息业显示,USCIS 正在紧急地和中国供应商进行磋商,special order 也已经摆到了中方经理的桌上。据内部消息透露,中方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以此为议题的工作会议举行过 N 次,定单原则上获得通过。中方供应商紧急开工,夜以继日地加班加点,订单的首运已扬帆启锚。根据供方的附加条款,该批次之供货仅限用于中国大陆出生之申请人。但 USCIS 估计虽然如此也仍入不敷出,故要求中方能提供一优先名单,一旦火炬纸抵港,即为名单上列人士颁发 Receipt.

消息灵通人士已经在寻找各种关系,以有望能在优先名单上占据一席之地。中方首席代表业已闭门谢客,深居不出,以避骚扰。但据其高级助手之至亲醉后表示,"北人印刷"的持有者能占有相当之益处,根据股权人条款之规定。而股权人条款之细则,有一款云:"股权人之一切权益,可依法进行转让"。这表明,即使不真正拥有该股票,只要有拥有该股票的亲朋好友,即无碍亦。若有哪位同学通过此途径提前拿到了收据,老师功不可没,别忘了要请喝一杯。

好了,不妨假设你的收据已经到手,支票也取走了,心中的那块千斤重的巨石,终于落到了地上。对于你来说,没有什么再焦心的了,下面就是安安心心等着 USCIS 处理你的 I-485。

在你的 I-485 申请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审查你是否有违例停留。虽然你已经提交了所有的关于你的 status 的文件,但 USCIS 还是更相信它自己的记录。于是,它要把其所有在你名下的资料,通通汇集过来。这个过程,叫做 File Management 阶段。

在这一阶段,USCIS 要把收到的与你相关的所有资料,都合并起来,以形成一个叫做 A-File 的文件,以你的 A# 作为 Index. 同时,USCIS 还尽可能地去外面收集关于你的黑材料,通通统起来。恭喜你,你在美国的档案初有雏形。

在收到 I-485 收据后没几天,你就会收到一张指纹通知。当你屁颠颠地拿着通知到 ASC 打指纹去的时候,你的尾巴就让人给揪住了。同时,你的 Name Check 也开始起来。FBI 也就查你个底儿掉……象前天两口子吵架涨红了脖子,还有孩子不听话拍过他一屁股,陈谷子芝麻皮全兜了出来。
于是恭喜你的档案将越来越厚。

在整个绿卡的申请过程当中,出了排期的等待之外,USCIS 的背景检查(错误地俗称为 Name Check)也是造成等待冗长的原因之一。背景检查,通常包括三大块儿,它们是 FBI Fingerprint Check, FBI Name Check, 和 The Interagency Border Inspection System (IBIS) Name Check. 在背景检查 clear 之前,你差不多就钉死在这一阶段了。如果顺利的话,FBI Name Check 也就是几周而已。但是拖个2-3年甚至更久的并不罕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一般会采取各种办法,包括寻找外界帮助(如致信议员或 First Lady),甚至启动诉讼手段来加速进程。
这里有关于 FBI Name Check 的更多介绍。

这个电话或许你会用得着(Thanks to "TX_Kitty")。
FBI phone number for fingerprint: (304) 625-5590.
USCIS phone number for Name Check: (800) 375-5283 then 1-2-2-6-1-1-1-3-4 (详见 POJ).
你也可以通过 Infopass 约见 VO (https://infopass.uscis.gov/info_en.php)

如果前面你有一份 G-325A 送到了 Consulate,这个时候就是一个等待的过程,以60天为上限;你被要求去 ASC 做 Fingerprint,以120天为限;你的牵扯到 FBI 的手续,是30天一催。等等,等等。

USCIS 从哪里翻你的材料?1) USCIS 本身;2) American Consulates or National Visa Center;3) Harrisonburg Facility;4) 其它 USCIS Offices
总而言之,你的黑材料在不断地充实、完善、更新,更加更新,直到……

申请人的 AP 或 EAD,附在 I-485 一起;而主申请人及其家属的材料,作为一个 pack 总在一起。
在这一步,所有的 I-485 申请,都是依收到顺序按月排列,并依此顺序进行处理,与排期无关。再说一遍,regardless your priority date.

当你的 A-File 形成之后,该收集的材料也齐全了,换句话说你的 background check 包括 Name check 已经过了,那你的 I-485 申请就被送到 Workload Distribution,准备分下去进行审查。

Workload Distribution (WD) 就是调度室呀,哪一位 VO 举手说,我手头的活儿完了。于是,WD 就给他派些过去。VO 退回来的活儿,又进到 WD 来。

在前面我们已经看到,预处理的顺序是根据收件的前后,更准确地说,是收据日期。在 WD 这里,也同样依此顺序,按月排列。一般来说,WD 按排列顺序将申请发送到审查者 (VO) 手中。但是,USCIS 的主管可以通过协调 WD 和 VO,来调整处理的优先级。

在 WD 里头,既有还没有审查的 I-485,也有正在审查的(如等 RFE),还有已经通过了审查的(由于排期倒退而没有了 Visa 名额)。已经通过了审查的 I-485 但由于排期倒退而不能批准的申请,在 WD 里单独有一个架子的 (Visa Hold Shelf),以排期为序,并且按国别、优先级别分列。

对了,I-140 和 I-485 同时提交的同学,请安安心心地在这里等着你的 I-140 的批准。你的 I-485 并不要等你的 I-140 批准就开始处理了,但是在 I-140 有结果之前,只能等在这里,你的 I-485 是不能再往前走了。如果你的 I-140 被拒,其结果将并到你的 A File 中来,于是 I-485 也就拒了,还包括你的家人。

轮到你的时候,你的 A File 包括 I-485 就由 WD 拎了出来,到了某一位 VO 的手中进行 Adjudication 的审理。和前面几个步骤不同,Adjudication 和 WD 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不象前几个步骤那样,分属不同的 stage. 申请在 VO 的手中,叫 Adjudication;回到了调度室,就是 Workload Distribution.

怎么知道你的申请到了这一步呢?
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你收到了 RFE (Request for Evidence). 通常,RFE 有一个期限,是87天。如果没有及时收到回复,那你的申请便被认为放弃了。
另外,如果你的 eligibility 有问题,此时便是收到 Intent to Deny (ITD) 的时刻。当然,你有30天来回复。有反映说,原本只应收到 RFE 的缺少 I-693 体检报告的情形,也有因此而收到 ITD 的情况。
还有,你打电话去问,人家告诉你,I-485 正在 "in review", "assigned to an IO" 或 "with a supervisor" etc.

在 Adjudication 阶段,VO 首先要察看的是你的 I-485 Part 2 Application Type. 大家还记得 [a] 和 [h] 之争吗?这时候,你的 I-140 也已经批了,VO 就把你的 [h] 改成 [a]。不论是 [a] 还是 [b],还要标明 "Sec. 245, INA"。 180 天以内的违例 (245(k)),也在此确认。245(i) 仅适用于 EB 在 4/30/2001 以前的排期。

Adjudication 还做些什么呢?

领馆记录检查,FBI Name Check,FBI Records Check,体检报告,G-325A 审阅,入境及现状,非公众负担,出身公证,J-1 和 I-612 Waiver,还有人心惶惶的面试。

并不是所有的 EB 都一定要面试的,下面是一些免试的条件:
主申请人继续受雇于 I-140 的 Sponsor;
主申请人在审核中已经面试过,VO 认为无需再试;
主申请人是 EB-1,没换雇主,材料审查合格;
主申请人是定向去缺医少药地区的 NIW,方向不变者;
还有,充分的材料已经证明拒你是没商量的。
对于副申请人来说,面试是免不了的,if
需要身份认证;
需要合法状态认证;
入境或资格有疑问;
弄虚作假;
a second filing;
指纹被拒两次;
身体条件不合;
A file 找不到。
不管是面试免了,还是面试过了,除了拒掉的,剩下的都是合格的良民。这时候,排期开始起作用了。

在这个时候,你的 PD current 的情况下,VO 会建议批准你的 I-485,并在你的申请上如是标明。下一步就简单了,去 DOS 那里申请个 visa 指标,一旦拿到手了,VO 就亲自给你发通知 -- "On mm/dd/yyyy, we mailed you a notice that we had registered this customer's new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

在这一步,除了硬件不足被拒掉的外,还有由于 "Abandonment" 的原因,如 RFE 回复未及时,指纹未做,指纹费未付。

被拒掉了的同学,也不是就完了。还有 Motion 一条路。由于副申请人随着主申请人的被拒而悲剧,只有在主申请人 file a motion 并交纳费用之后才能重开。这时候,主副的都开了。只有副申请人在因其自身原因被拒的情况下,才需单独申请重开。

如果由于排期倒退,你的 PD 不 current 了,这时候即使你的 I-485 通过,仍然会被搁回到 WD 上去等候排期。每月一查,直到你的排期又到了。

虽然说,一般只有 NC 完了之后才会由 Workload Distribution 派出来作 Adjudication. 但是请注意:即使 NC 还没有最终 clear,也有可能会先被 pre-Adjudication,然后只等 NC 的结果。

同学们非常想知道的是,我的申请被派到了 IO 的手中做 adjudication,还要多久能批?
如果从 IO 开始看申请,到做出一个结论,也就是几十分钟吧,对于一个业务熟悉的 follow AFM 的 IO 而言。或批或否或要 RFE,总而言之,给你个答案。
但是,同学们要认识到,不是就你一份申请被派到了那个 IO 手中,所以你要考虑你的申请在他 review 之前的在桌子上的停留时间,还有你的申请被用来垫咖啡杯的可能性。这样以来,你说谁能给个准数?
一般而言,从几天到几周都是很正常的。如果等待的时间以月计的话,不是 IO 度假去了,就很可能是当了咖啡杯垫。

如果你的申请有议员的 involvement,通常几天之内都见分晓(多是批了)。但是,如果有 RFE 的话,你就得等到下一轮被派到 IO 的手中了。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很清楚了。I-485 的处理是依收件的先后顺序(与排期是否当前无关),而申请的批准则依赖于国别、优先级别和排期。排期不当前的 I-485 申请,即使处理、审查完毕,并且合格,(一般)也是不会被批准的。

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排期都是当前的申请们来说,其处理及批准就和各自排期的先后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各人 Name Check 的快慢,假设其它条件都无问题的话。
不管怎样,I-485 能够先交,多少都是有其优越性的。故曰:Early birds get the worm.

但是,有一些例外。
由于上述过程目前是一个人工操作的程序,难免没有例外。不管是由于疏忽,还是程序的过程,偶尔也有排期不到的 I-485 被批准的个例。或许下一个幸运者不是别人,就是你。

Let's congratulate to following luckiers.
EB-2, PD: 2/7/07, Approved on 7/29/08 NSC (VB 01APR04)
EB2-NIW, PD: 06/07, Approved on 7/29/08 (VB 01APR04)

什么是 ADIT processing

People recently received I-485 Approval email are always concerned about its message like "......Your new permanent resident card should be mailed within 60 days following this registration or after you complete any ADIT processing referred to in the welcome notice, whichever is later.......", as "ADIT processing" is not widely discussed.

What the hell is the "ADIT processing"?

In short, ADIT refers to "Alien Documentation, Identificat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 System".

If you received a notice to go to this office for what we refer to as ‘ADIT processing’, you must visit this office in person by scheduling an appointment on our website using INFOPASS.
Remember to bring the following, to the office, for your appointment:

Form I-797, ''Approval Notice'' from the Service Center or an approval letter to process a Form I-551 card

2 new passport style photos and a valid passport

If you do not have a valid passport, bring 2 passport-style photos and proof of your inability to obtain a current passport, with you.

虽然收到了这样一封信,该干吗还干吗。除非 USCIS 又给你寄出了 ASC Appointment Notice,否则"没有必要追着人家的屁股要求摁指纹"。
其实,这封信也是套词。

没有收到指纹通知,不影响绿卡的制作和邮寄。

绿卡基础知识:I-824

为什么说 I-824 是更上一层楼?
因为你的申请,本来 USCIS 已经批了。可你没完没了,非要再跟它去找点事儿,看看还能占点啥便宜。

好吧,我们先看看有些什么便宜可占。

几年前,你的父母大人来省亲,进关时给了6个月停留期,可孩子刚满月走不开呀,于是又申请延了仨月。 USCIS 二话不说,批了。到期了,你规规矩矩把大人们送上了飞机。现在,老二又快出来了,二老又去使馆签证。签证官看一眼系统里的资料,问:上回怎么过期了呀?你爹分辩说:没有的事儿,俺儿给俺办了手续的。签证官发话了:那好,把手续拿过来,我就给你签。越洋电话的时候,你娘把这事跟你诉了。然后,你就开始找"手续"了。可是那份 Extension 的 I-797 Approval Notice,却没了踪影。

怎么办?填 I-824 呀。表格在这里下载 (Rev. 07/30/07),这里是填表说明。

你可以要求 USCIS 寄你一份以前的批准书 (I-797 Approval Notice)。
你的 I-485 还没有批,但是你想回国等绿卡,所以改为 Consular Processing.
还有,你的绿卡终于批了,国内的老婆孩子也算熬到了头。让他们去广州之前,你别忘了也要交份 I-824 的表, 好 follow-to-join.
I-824 表还有别的用途,只是不常用罢了。

有的律师指导客户填写此表,以去领馆申请 H-1b 签证。申请 H-1b 签证,移民局的 I-797 原始批件就足够了,要先填 I-824 不是奇闻还真是首闻。

好了,表格下载完之后,我们就开始动手。

Part 1. Information about you
Name 填你的名字(原来是公司出面申请的就写公司名称,如 I-129, I-140 PERM etc)
Home or Business Address 家庭(或公司)住址(必须是街道地址,不能用 P.O. Box 信箱)
Mailing Address 如果同上,则不填或注明 "Same as Above"
C/O (in care of): 你可以在这里填别人名字,如果你是用朋友的地址来代转,但不能用 P.O. Box 信箱
Daytime Phone # 自己的电话号码
IRS Tax # 公司税号(个人不填)
A # 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没有就别填,一定不要乱填(公司不填)

Part 2. Reason for request
常用的有
A [ ] A duplicate approval notice
原来的批件丢了,要个备份。如前面的爹娘签证。
B [ ] USCIS to notify a different U.S. Consulate or Port-of-Entry about the approval of an application or petition.
主申请人 CP 申请移民签证(将 I-485 申请改成 CP)
C [ ] USCIS to notify a U.S. Consulate that my status has been adjusted to permanent resident.
副申请人 CP 申请移民签证(适用于上面的 follow-to-join,或 I-485 申请改成 CP)
B 和 C 还得在下面的空格里填上 "US Consulate General Guangzhou, China"

Part 3. Additional information
这部分问的是关于原来申请的情况
1. Giv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about the original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Type of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
任何申请均可,如 I-539(对应 Part 2 [A])
I-130, I-140(对应 Part 2 [B])
I-485(对应 Part 2 [C])
Receipt Number - 3个字母加10个数字,如 EAC-12-345-67890
Filing Date of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 Approval Date - 记不准具体的日子,就大概估一下

2.Giv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about the petitioner or applicant for the original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Current/Most Recent Immigration Status - 原申请人的身份(不在境内则填离境前的身份)
Naturalization/Citizenship Certificate Number - 你是公民了,号填上来

3. Giv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incipal beneficiary of the original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原受益人的情况
请注意:受益人还是你老爹,就不要写你的名字了;对于 follow-to-join 来说,别在这里填你的老婆孩子(你没有搞错儿,这张表中是没有地方来填他们的名字)。
地址不是现在的,是当时申请时的通讯地址。在上面的收据号,申请/批准日期不详时,这个地址有助于查找你的申请。

Part 4. Signature
是要你的签字和日期。

都填完了,再检查一遍,开张 $340 的支票给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不要偷懒成 "USDHS" or "DHS"),一起寄到原来申请的中心。你的批件原件虽然不见了,有复印件的话请付上一份;否则,有 Receipt Notice,或是原来申请表格的复印件也可以。

你的 Receipt Number 的字母是该中心的缩写。
CSC -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EAC - Vermont Service Center
LIN -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SRC - Texas Service Center
WAC - Chicago (FB)

没有 Receipt Number,也可以通过你居住地的来定辖区。
Vermont Service Center’s (VSC) jurisdiction:
Connecticut, Delaware, District of Columbia, Maine, Maryland, Massachusetts, New Hampshire, New York, New Jersey, Pennsylvania, Puerto Rico, Rhode Island, Vermont, Virgin Islands, Virginia, and West Virginia.
Nebraska Service Center’s (NSC) jurisdiction:
Alaska, Colorado, Idaho, Illinois, Indiana, Iowa, Kansas, Michigan, Minnesota, Missouri, Montana, Nebraska, North Dakota, Ohio, Oregon, South Dakota, Utah, Washington, Wisconsin, and Wyoming.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s (CSC) jurisdiction:
Arizona, California, Guam, Hawaii, and Nevada.
Texas Service Center’s (TSC) jurisdiction:
Alabama, Arkansas, Florida, Georgia, Kentucky, Louisiana, Mississippi, New Mexico, North Carolina, Oklahoma, South Carolina, Tennessee, and Texas.

前面虽然提到了使用 I-824 的几种情形,对于坛子上的同学来说,绝大多数是冲着 I-485 改 CP (Consular Processing) 来的。
了解"美国绿卡申请入门"的同学,是知道在移民资格获得批准之后,有境内调整身份 I-485 和境外申请移民签证 CP 两条路可走。想走 CP 的话,I-824 则是通行证了。

对于主申请人来说,在你的 I-130 / I-140 上,就有一个选项,是 I-485 呢还是 CP?
在 I-140 的 Part 4. Item 1 不要勾 "Alien i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will apply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to that of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在 I-130 的 C Item 22 中填第二部分 "If your relative is not eligible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he or she will apply for a visa abroad at the American consular post in:".
在 I-130/I-140 上这样填了的,就无需 I-824 表格。

否则,等你的 I-130/I-140 批了之后,就可以交 I-824 了。此时,你的 Part 2 是 B,Part 3 是填 I-130 或 I-140.
对于主申请人来说,你的排期到没到,你的 I-485 交没交,都没有关系。关键的是你的 I-130/I-140 已经批了,就能交 I-824.

如果在提交了 I-485 之后用 I-824 申请 CP,移民局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其 I-485 将被撤销,并要求申请人作出答复。如果移民局没有在限定时间内收到答复,或申请人答复进行 CP,移民局则将终止 I-485 并作废其上的 EAD(奇怪,为什么不提 AP?).
"When an alien with a pending I-485 files a Form I-824 requesting that the visa petition be forwarded to a consulate the alien or the attorney of record will be notified that the I-824 will be treated as a request to withdraw the I-485." -- 详见附录[1].

对于副申请人来说,你的情况还有点不相同。因为你不是 I-130/I-140 的受益者,仅有 I-130/I-140 的批准你还不够资格去申请 CP. 你必须等到主申请人的绿卡下来之后,才能交 I-824. 此时,填 I-824 的 Part 2 是 C,Part 3 是填 I-485. 所以,在主申请人的 I-485 没有批准之前,不要着急交 I-824,即使交了也没有用的。

I-824 的处理时间并不长,在 2-3 月之间。但是,I-824 处理之后,广州领馆不会马上就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直到申请人的排期已经当前。
境内调整身份 I-485 和境外申请移民签证 CP,无所谓孰易孰难。但是一般来说,在广州申请移民签证 CP 花的时间,比境内 I-485 调整身份,要长。

有同学问,能否把 CP 转到第三国去处理,xiaobaitu 答"只要你有那个国家的长期居留资格就可以"。

对于主申请人来说,你在境外仍然是在为雇主工作的事实,并不能帮助你什么,对于在境外工作而希望保留 I-485 的申请。相反,它 challenge 了支持你绿卡申请的在美国境内的永久职位。
因为你身处境外,你与 H-1b 或 EAD 都撇清了关系。
当你在境外停留过长,不论是否在为雇主工作,还是填 I-824 为佳。
你的 I-485 申请可能会因为不满足境内调整身份而被拒绝。

在 CP 期间,由于移民倾向,你只能以 H/L etc 入境。详见解读"移民倾向"。尤其是 I-94w 是不能乱用的。

绿卡基础知识:六年后H-1B怎样延期

导读:
如果你的绿卡申请 (PERM or I-140), 已经超过了一年,你可以延一年;
如果你的 I-140 已批,I-485 排期不到,可以延三年。
在美国工作,H-1B 有六年的限制。如果你已经在美国工作六年了,那么你有两个选择:1) 立即停止工作,并将身份对应转换成其它;2) 在境外停留 365 天后,再重新申请 H-1B 回美。

如果你在 H-1B 其间跳槽频频,你的最后一个 H-1B 的有效期可能会超出六年期限。注意,即使 USCIS 犯了这个错误,你也不能将错就错。你仍然受限于六年规定。

根据 AC21,H-1B 可以有条件地在六年之外延长。其延长的幅度分别为一年和三年,依你的条件而定。什么条件?条件就是你已经开始了绿卡的申请。

SEC. 104. LIMITATION ON PER COUNTRY CEILING WITH RESPECT TO 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S.
(c) ONE-TIME PROTECTION UNDER PER COUNTRY CEILING. — Notwithstanding section 214(g)(4)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8 U.S.C. 1184(g)(4)), any alien who—
(1) is the beneficiary of a petition filed under section 204(a) of that Act for a preference status under paragraph (1), (2), or (3) of section 203(b) of that Act; and
(2) is eligible to be granted that status but for application of the per country limitations applicable to immigrants under those paragraphs,
may apply for, and the Attorney General may grant, an extension of such nonimmigrant status until the alien’s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has been processed and a decision made thereon.

SEC. 106. SPECIAL PROVISIONS IN CASES OF LENGTHY ADJUDICATIONS.
(a) EXEMPTION FROM LIMITATION.—The limitation contained in section 214(g)(4)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8 U.S.C. 1184(g)(4)) with respect to the duration of authorized stay shall not apply to any nonimmigrant alien previously issued a visa or otherwise provided nonimmigrant status under section 101(a)(15)(H)(i)(b) of that Act on whose behalf a petition under section 204(b) of that Act to accord the alien immigrant status under section 203(b) of that Act, or an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under section 245 of that Act to accord the alien status under such section 203(b), has been filed, if 365 days or more have elapsed since—
(1) the filing of a labor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 on the alien’s behalf (if such certification is required for the alien to obtain status under such section 203(b)); or
(2) the filing of the petition under such section 204(b).
(b) EXTENSION OF H–1B WORKER STATUS.—The Attorney General shall extend the stay of an alien who qualifies for an exemption under subsection (a) in one-year increments until such time as a final decision is made on the alien’s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e.

翻译成白话,就是说:
如果你的绿卡申请 (PERM or I-140), 已经超过了一年,你可以延一年;
如果你的 I-140 已批,I-485 排期不到,可以延三年。

虽然是简单的两句话,却值得我们好好地研究研究。

绿卡申请的一年为期,是从 PERM 交到 DOL 开始或 I-140 交到 USCIS 开始算,到你 H-1B 六年期满时止。与你何时申请延期没有关系。因为 H-1B 延期通常要提前申请,虽然在提交申请时,尚不足 365 天,无碍矣。

延期三年的条件是,I-485 排期不到。如何理解排期不到,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只要还没有提交 I-485 表格,就认为是排期不到;其二是只要已经提交 I-485 表格,就不认为是排期不到,即使排期确实是倒退了。

上面的解释都不全面,下面老师做些分析。

在七月份的排期反反复复之际,USCIS 前后发了三个 FAQ,不同寻常呀,澄清了不少疑惑。虽然 FAQ 多是针对当时的混乱情形,但仍有不少可供借鉴之处。

让我们来看看第一个 FAQ,中间有一问:

Q17: How will USCIS interpret the language of AC21 Sec 104(c) (for three-year H-1B extensions) during a period in which AOS applications could be filed?
A17. USCIS interprets AC21 §104(c) as only applicable when an alien, who is the beneficiary of an approved I-140 petition, is eligible to be granted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but for application of the per country limitations. Any petitioner seeking an H-1B extension on behalf of a beneficiary pursuant to AC21 §104(c) must thus establish that at the time of filing for such extension, the alien is not eligible to be granted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on account of the per country immigrant visa limitations.

请同学们读两遍 "must thus establish that at the time of filing for such extension". 好消息呀,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

USCIS 说,你 H-1B 的三年延期够不够资格(即排期是否当前),是看你提交 I-129 时的 VB. 至于你的 I-485 交没交,什么时候交的,通通不管。

这样,在申请 H-1B 的六年之后延期时,选择一个好的 timing 是非常重要的。假如你是今年(2007)七月25日申请的 H-1B 延期,你的会只批一年;但是你若拖到八月份再办的话,就是三年了。没整明白的同学,请面壁三思。

另外,H-1B 的延期可以提前申请,早个半年也没关系。所以同学们要未雨绸缪,早做安排为宜。

对于因为 PERM 或 I-140 尚未批准,不幸只能延期一年的同学来说,还存在一个 leftover 的问题。由于雇主更换的原因,有可能你的 H-1B 在五年半的时候到期。这时候,你去延期,是先延个半年,然后再延个一年,还是可以一口气延个一年半?USCIS 于是说:

"As stated elsewhere in the AFM, while extension for a period beyond the alien’s 6th year may only be granted in one-year increments, such extensions may – in certain cases – be combined with earlier extension requests provided the above criteria and all eligibility criteria are met."

所以,延一年的同学可以把没用完的 H-1B 合起来一起延,但是最多不能超过三年。

综上所述,六年之后的 H-1B 的延期,在一到三年之间。当你的 I-140 已批的情况下,取决于你交 I-129 时的 VB;当你的 I-140 或 PERM 仍在 pending 但超过一年时,取决于你的六年期限还剩下多少;如果排期不到一年且 I-140 还没有批,很不幸你动手晚了,不能再延(6/16/08 起在 H-1b 六年期满前 60 天内可申请 I-140 的加快服务--详见"申请职业移民用 I-140")。
在极端情况下,I-140 批准且排期当前而 PERM/I-140 尚不足一年,不满足六年之后延 H-1B 的条件,只有 EAD 一条路。-- EB-1

H-1B 六年之后的延期是针对绿卡申请者的网开一面。如果你的 PERM/I-140/I-485 被拒,你也就丧失了申请的资格。但是,一旦你 Appeal, 在上诉期间(原来的 denial 状态变成了 pending),申请人还可以申请延期。而且,延期得到批准之后,可以继续工作直至延期之后的 H-1B 失效,即使绿卡申请在 H-1B 失效前被拒。

H-1B 六年之后的延期手续,和以前的一模一样。你唯一要注意的是,在 Cover Letter 中把你想延几年的理由阐述一遍,免得碰到个业务不熟的 VO,给你办的稀里糊涂。还有,六年之后 H-1B 的延期手续,没有只许办一次的限制。
这里用的词虽然是"延期",其实也包括了 H-1B transfer.
尽管你的 PERM/I-140 不是当前雇主申请的,其 H-1B 也可以到六年之后。
在 H-1B transfer 的情形下,如果已经提交了 I-485,又牵扯到更换雇主、same/similar 等问题。详见"试释 I-485 pending 换工作的 180 天"。

对了,对于不是绿卡主申请人来说,你的配偶所享受的六年之外的 H-1B 延期,是不能让同是 H-1B 的你来沾光的。除非你有自己的 PERM/I-140.

最后一个问题:我的劳工纸/I-140 是前面的雇主办的,现在换了公司。新公司能够办六年之外的延期吗?
AC21 只在乎你的绿卡申请过程,谁是 sponsor 并不在考虑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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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ceived numerous message, being asked to answer/analyze/confirm H-1B extension based on their individual cases. Since it is case specifically, I urge you guys to read the post to make your determination.

Answer following questions -

1) What is your PD?
If it is less than one year (to 6-year H-1B expiration) AND I-140 has not been approved, you're out of luck

2) Has your I-140 approved?
If "No", you get one year extension

3) Your I-140 is approved, then is your PD current when you file I-129?
If "Yes", you get one year
If "No", you get three

Since H-1B extension has a maximum of 3 years, those who is qualified to 1 year extension may combine their leftover of 6-year at one petition.

绿卡基础知识:I-539 表格的应用

I-539,就是和万金油类似的表格。
不管你是要延期,还是转换身份;不管你是 B-2 到 F-1,还是 H-1 到 F-2,通通都是它。它唯一不能做的就是,转到 H-1 去,或 H-1 的延期及换雇主。那是 I-129 的职责。
来到美国之后,没有填过 I-539 表格的同学,恐怕是凤毛麟角。谁没有改过身份?F-2 改成 F-1 去读书,H-1 被 laid off 了 就 变成 H-4. 还有,父母亲大人来探亲,十有八九想多呆几个月的,不是吗?

在我们上课前,同学们先请下载 I-539 表格 (Rev. 07/30/07) Application to Extend/ Change Nonimmigrant Status 及填表说明。单人申请只需用表的前三页,最后一页可填同时申请的其他五人。申请费用 $300 (as of 9/1/2007)。另外,此表可以直接 efiling.

Part 1. Information about you.
Name - 姓前名后,Middle 留空
Address - In care - 填你朋友的名字,如果用别人地址代转时
Country of Birth - "P.R. China"
Country of Citizenship - "P.R. China"
U. S. Social Security # (if any) - 社安号,没有则留空
A # (if any) - 没有则留空,见注

Date of Last Arrival Into the U.S - 入境日期,在入境时填的 I-94 卡找印章。如 "12/29/2006"
有 COS/EOS,下列信息则在 I-797A 的 I-94 上,否则见入境的 I-94
I-94 # - 左上角号码,手写或预印,长 11 位数字
Current Nonimmigrant Status - 现行身份,如 F-1, B-2 etc
Expires on (mm/dd/yyyy) - 有效停留期,(入境的 I-94 上)通常是手写的。如 "12/29/2009",F-1/2 填 "D/S"
即使有 OOS,也不要在这里坦白。比如 H-1b 被 laid off 后,不在这里填解雇日期。

Part 2. Application type.
1. I am applying for:
a [ ] An extension of stay in my current status - 延期
b [ ] A change of status - 转换身份
The new status I am requesting is: - 填要转的新身份,如 F-2, H-4 etc
c [ ] Other: - (没用过)

2. Number of people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a [ ] I am the only applicant - 仅本人
b [ ] Members of my family are filing this application with me - 本人及家庭成员
The total number of people (including me) in the application is: - 总人数(带自己),如 "2" 表示自己和领导两个人一起申请

Part 3. Processing information
1. I/We request that my/our current or requested status be extended until (mm/dd/yyyy):
延期用,填希望的停留期限。如 "02/24/2008"
对于 F-2 来说,你可以填 D/S 或是 I-20 上的有效期;J-2 见 DS-2019;H-4 按照 LD 的 I-797 Approval Notice 上的日期。

2. Is this application based on an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already granted to your spouse, child or parent?
本申请是否基于所依附的配偶、子女或家长已经批准的身份改动或延期?
[ ] No - 否
独立身份 F-1, B-2 etc 通通是 No.
对于 dependent 来说,如果你们家 LD 目前的身份 (F-1/J-1/H-1) ,经过了境外的返签,直接拿了 F-1/J-1/H-1 的签证入境的,则是 "No"; 如果你的申请是基于 LD 的正在申请的身份,不管其目前的身份是否 COS/EOS 而来,还是 "No".
[ ] Yes - 是
如果你们家 LD 目前的身份 (F-1/J-1/H-1) 是在境内转换成的、或是延过期的,而且你的申请是基于 LD 的当前身份,通通填 "Yes".
USCIS Receipt # - 选 "Yes" 后请附上其改身份或延期的申请收据号,如 "EAC-07-101-10101"

3. Is this application based on a separate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to give your spouse, child or parent an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本申请是否基于所依附的配偶、子女或家长正在申请的身份改动或延期?
[ ] No - 否(参见 2)
[ ] Yes, filed with this I-539 - 是,且其申请现在一起交(如与 I-129 一起交)
[ ] Yes, filed previously and pending with USCIS. Receipt #: - 是,但其申请已交正在等批复,则附上申请收据号

4. If you answered "Yes" to Question 3, give the name of the petitioner or applicant:
若问题 3 回答了"是",请列出申请人姓名。
如果是转 H-4,别忘了 H-1 的申请人是公司,而不是领导呀。

If the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is pending with USCIS, also give the following data:
如该申请尚未批复,请指明申请中心,及申请日期
Office filed at - CSC, NSC, TSC, VSC 之一
Filed on (mm/dd/yyyy) - 填收据日期

Part 4. Additional information.
1. For applicant #1, provide passport information: 申请人一之护照信息
Country of Issuance - 发照国家,填 "P.R.China"
Valid to: (mm/dd/yyyy) - 护照有效期

2. Foreign Address: 填国外住址
Street Number and Name - 街名及号码
Apt. # - 公寓号
City or Town - 市
State or Province - 省
Country - 国别
Zip/Postal Code - 邮编

3. Answer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If you answer "Yes" to any question, explain on separate sheet of paper.
回答以下问题,有任何"是"的回答请另附纸说明

a. Are you, or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on the application, an applicant for an immigrant visa?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申请移民签证? (有无在美国领馆申请移民签证 - CP)


b. Has an immigrant petition ever been filed for you or for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进行移民申请? (交了 I-130/I-140 吗)
答 "Y" 的同学,还得附上一句:I-130 (or I-140) was filed/approved/denied on MM/DD/YY (Notice/Approval/Denial Date) with receipt# xxxxx


c. Has a Form 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 ever been filed by you or by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填过 I-485 表格进行身份调整? (交了 I-485 吗)
参见上问


d. Have you, or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ever been arrested or convicted of any criminal offense since last entering the U.S.?
你或任何申请人入境美国后有没有被捕过或认罪?


e. Have you, or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done anything that violated the terms of the nonimmigrant status you now hold?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非移民身份的违例? (身份过期、非法工作等)


f. Are you, or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now in removal proceedings?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在驱逐之中?


g. Have you, or any other person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been employed in the U.S. since last admitted or granted an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你或任何申请人有没有在上次延期或更改身份之后在美国工作过?


Part 4. Additional information. Page for answers to 3f and 3g.
If you answered "Yes" to Question 3f in Part 4 on Page 3 of this form, giv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removal proceedings. Include the name of the person in removal proceedings and information on jurisdiction, date proceedings began and status of procedings.
如果你对问题 3f 回答了"是",请说明有关驱逐事宜。

If you answered "No" to Question 3g in Part 4 on Page 3 of this form, fully describe how you are supporting yourself. Include the source, amount and basis for any income.
如果你对问题 3g 回答了"否",请另附纸说明你将如何养活自己,包括经济来源,数额和其它收入。
如:My spouse, (name here), is employed as (job title) in (company name) with annual incoming of $12,000, which is sufficient to support the family.
或 I have savings of $5,000 in bank account which will cover living expense during stay in the states.

If you answered "Yes" to Question 3g in Part 4 on Page 3 of this form, fully describe the employment. Include the name of the person employed,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employer, weekly income and whether the employment was specifically authorized by USCIS.
如果你对问题 3g 回答了"是",请说明工作情况,包括受雇人,雇主姓名及地址,周薪,以及工作是否经移民局批准。
如:I was employed by (company name) located at (company address here) with a weekly incoming of $1,000. The employment was approved by USCIS with receipt# (H-1/EAD receipt# here).

Part 5. Signature.
Signature - 你的签名
Print your Name - 姓名正楷
Date - 日期
Daytime Telephone Number - 电话号码
E-Mail Address - 电子邮箱

Part 6. Signature of person preparing form, if other than above. (Sign below.) 如此表由人代填,代填人在下签名
Signature - 代填人签名
Print your Name - 代填人姓名正楷
Date - 日期
Firm Name and Address - 事务所名称及地址
Daytime Telephone Number (Area Code and Number) - 电话号码
Fax Number (Area Code and Number) - 传真号码
E-Mail Address - 电子邮箱

美国的签证类别繁多,我们注意力主要放在常见的 B/F/H/J 之上。延期或身份转换,都是在非移民类别下进行的。所以,一旦你有了移民倾向,除非你是转延 H-4, 否则你是自已往枪口上撞。
移民倾向的认定,是从你回答的问题上来看的。对于第四部分的第三道问答题,头三个你若回答了任何一个"是",老师认为你(H-4 除外)还是别交这份申请了,那纯粹是在往水里扔钱。

满足以下情况的家庭成员,可以共同提交一份申请:
如果你们现在是相同的身份,或者他们都是依附状态,那么,你和你的配偶,以及不足21岁之未婚子女,申请相同的延期或转换身份,可以共同提交一份申请。
一份申请,只交纳一份费用,不论几人同时申请。收据上只有主申请人的信息。

老师在这里举几个常见的例子。

你是新转成的 H-1,那么你的妻、儿女们,就可以都用同一份表格转到 H-4 去。
还有,你给父母延期(即使不是同时签的证,或不是同时入的关),也可以把他们两人放到同一份申请上。因为在同一份表格上,所以父母必须延到相同的日期,而且是早的那一个。

你换了个学校,准备把原来的 DS-2019 换成 I-20,这样你的 J-1 要变成 F-1,而你的 LD (LD 是谁?)的 J-2 成 F-2 了。这种情况下可以共用一份表格吗?老师不以为然,但是有同学确实这样办成了。不知道在附表中如何能注明 F-2 的状态。

下面老师谈一谈这个材料的问题。
总的来说,申请延期/转换身份的支持材料,等同于申请该类签证的材料,还多了证明你现在身份合法的东西。所以,我们要从这两方面来考虑。首先要证明你目前的身份没有违例;二是得证明你满足延期或要转换的新身份的要求。如果是基于依附状态的申请,还需证明其依附关系。

请看下面几个常见的例子:

1) B-1/2 的延期
这种探亲旅游,公私皆可的 B 签证,没有移民局的其它文件,所以就光凭一张嘴说话。你可以说你在的这段时间,都干了写什么。B-1 可以聊聊你的公差,B-2 说说见闻,并强调没有非法工作等违例。你的现状就好了。
怎么说服 USCIS 批准你的延期呢?首先要表明,这个延期申请是突如其来,没有任何的先兆。比如说,你无意中遇到了位 VP,想谈甚欢,约好了要见 CEO,而 CEO 尚在度假/出国考察等等,得一、两月才有空。你的 B-1 就有了理由。
B-2 就更好说了,孩子最近学习/工作忙,没有时间陪我们出去玩,他的 project 两个月以后就结了,到时候才有空。或者说你把脚崴了,俩月没下炕,现在要把时间补回来。
不管是 B-1/2,还得说说你回国的决心和保证,当初签证时咋说还照说不误。回程机票是杀手涧。
注意一点,你的 B-1/2 的 I-94 通常是半年有效。倘若你刚入境没多久就提出申请,那么是典型的"如假包换的非移民"违例。十有八九是会拒的。请有点耐心,该干吗干吗去,到了还剩下三分之一的时候再申请也不迟。还有,父母来多是为了祖国的花朵。虽然大家知道,但你可千万别把这条理由老老实实写上去了,那要坏事的。
B-1/2 的申请,你的 cover letter 最重要。需阐述以下几点:
1) 申请的原因
2) 论证延期停留的暂时性,包括离开美国的任何安排
3) 延期对你于国外的工作和居住的任何影响
通常情况下,B-2 是一年有效的多次入境。当你的 B-2 延期被拒后,如果你的签证仍在有效期之内,不妨去加拿大或墨西哥然后再次入境,以希望能得到新的六个月的 I-94 卡,象这位同学的父母一样。当然,根本就不申请延期而直接出入境,也是一样的。

关于 B-2 延期的两个相关问题:
1) 已经在境内延过六个月了,还能再延六个月吗?
2) 可以一次就延一年吗?
答案在这里(能,可以)。

有的同学父母的 B-2 延期没有批下来,但父母归心似箭了。现在的问题是 I-94 的原件随着 I-539 交去了移民局,没有 I-94 可以离境吗?
可以的,详见"I-94 卡杂谈"一文。

2) F-1/2
证明 F-1 有效性的文件是 I-20, 不管你是 F-1 ,还是要转到 F-1 ,都不能没有它(进 F-1 时要原件,出来时 copy 即可)。除了 I-20, 你最好也准备上毕业证,注课表,成绩单,等等。对于 F-2 来说,除了要 F-1 的 I-20 复印件之外,还要有结婚证/出生证来把你和配偶或家长联系起来。只有在独自签证时 F-2 才要自己单独的 I-20.

3) H-1/4
移民局把非法工作看得很重,所以 H-1 的 Approval Notice 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你的 paystubs, W-2, Tax Returns 或者 Employment Letter 都能很好地表明你的身份。对于 H-4 就相对简单一点,有配偶的 I-797 加上结婚证或出生证就 ok 了。

4) J-1/2
参见 F-1/2, 只是把有效文件改成 DS-2019 (老革命是 IAP-66) 就行了。另外,你是否需要 2 year waiver, 自己要清楚。

老师提醒同学们要注意的是,你要提供的是两个身份的证明材料,可别只顾了一头。

除了上面各异的材料外,所有的 I-539 还需要提供护照和 I-94 卡。护照复印一下首页和签证就可以了;前面提到的除了 H 可交复印件之外,B/F/J 都要给 I-94 的原件。如果 I-94 卡没有了,你就得填张 I-102 表(并费)一同附上才行。这时候,I-102 和你的 I-539 一起交。还有,你的 I-539 可以和 I-129 一起交。请检查,各种表格是否分别附费了。

你的 I-539 申请应该在到期45天前提交。如满足以下情况,可在到期之后再交:
1) 延误是因为不受你控制的极端情况造成的;
2) 所延误的时间是合乎情理的;
3) 申请人除此之外并无其它违例;
4) 你是如假包换的非移民,并且;
5) 你不在驱逐之列。
一般来说,只要你的申请在 I-94 到期之前递到了 USCIS 的手中,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I-539 申请通常依居住地不同,而寄往不同的处理中心,CSC 或 VSC. 唯一的例外是,H-4 的申请,寄往对应主申请人原来 H-1 的受理中心(在 I-797 Approval/Receipt Notice 上找),或者与 I-129 一起提交。

但是,有同学 (Special thanks to taotaomao) 汇报说,H-4 的申请依规定寄往 NSC/TSC 时,有退件的情况发生,最后是依居住地分投 CSC 或 VSC 才被受理。这是否与 NSC 和 TSC 业已停止受理 I-129 申请 (Indicated by Form I-129 Instructions (Rev. 07/30/07) Page 13 of 18 "Where to File?" Section in Right Column) 有关,不得而知。提醒同学们注意这一点。
如果你的 I-94 在申请 pending 之中过期了,不要紧张。虽然没有了合法身份,你仍属合法停留,可以一直等到申请有了结果。
有的时候,I-539 处理 EOS 过长,都到了你希望延期的期限了,却还没有处理。当你仍然在境内等待结果,虽然从技术上讲,你还是在合法停留阶段,但难免给人以滞留的印象。
当你的申请被批准之后,你会收到 I-797A Approval Notice. 如果你收到的是 I-797B,因为不带 I-94 卡,你需要出境去申请签证。
如果你的 EOS (延期)被据,你将收到 I-541 Notice of Decision. COS (转换)被据是 I-543.
你的 COS/EOS 的被拒,并没有提前终止你的当前身份有效期,也没有废止你原有的签证。你可以合法停留至 I-94 到期,并可在离境后再次赴美,如果签证依然有效的话。

当你的申请被拒之后,你应该在 I-94 失效之前离境。如果你的拒信是在 I-94 到期之后才收到的,移民局通常给 30 天的宽限期(从 Notice Date 起算)。
你未能及时离境,即属 out of status,也叫 overstay. 这会影响你以后的签证,或者入境。通常来说,不超过 180 天,不会影响移民申请。但是,六个月的非法停留,会造成你三年内不允入境,超过一年的话是十年不允入境。

绿卡基础知识:收到绿卡后该做什么

导读:
1) Changes of address 地址更新
2) Social Security Card 社安卡
3) Selective Service Registration
4) Taxes 纳税


拿到绿卡了,要不要向人事处汇报,你自己定。如果你不说,充其量是在 I-9 上填错,so what?I-9 是放在公司里保留三年,又不交到移民局去。

下面几点是你要放在心上的:
1) Changes of address 地址更新
"在你成为公民之前,如果你在美国境内搬迁,根据规定,你应该在 10 日之内通知移民局",这个问题老师在"挪地了?别忘了填 AR-11"一文讲过了。没有读过的同学,建议去看看。

2) Social Security Card 社安卡
你的 SSN 卡上印有 "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 AUTHORIZATION" 字样,可以考虑到 SSA 去换一张新的,把那几个字抹掉(原来的号码是不变的)。
如果你还没有 SSN,不能再拖了。赶紧去附近的 SSA local office 申请一个.

3) Selective Service Registration
凡是 18 到 25 岁的男性,必须进行 Selective Service 的注册。违例的后果,是影响你之后公民的申报。
注册可以 online,也可在附近的邮局进行。注册之后收到的 confirmation, 在你申请入籍时会用得着。

4) Taxes 纳税
像那些 J 什么的同学注意了,从现在开始你要以 "resident" 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用 "nonresident" 的身份来报税,或引用任何的 "tax treaty", 会导致 IRS 的稽查,和绿卡的取消。

除了上面的"四个必须",还有"一要",--要把自己放在美利坚和众国的领土上。在半年之内回美,自然没有任何的问题。有时你得在外边呆个六个月以上的话,请记住入籍时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要求。超出一年,一定要先填 I-131 申请份白皮书(打完手印后再离境),除非有不可抗拒的原因。
即使有了白皮书做护身符,如果你在外边呆的时间过长,也可能影响你的入境、绿卡的保持和将来的转正。

有的同学打擦边球,每半年回美一次做短暂停留,以为能保住绿卡。建议读一读 xiaobaitu 的帖子--
"离境超过一年是几乎可以肯定会失去绿卡,除非能够在移民法官举行的听证会上证明确实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
停留超过6个月,但少于一年,有可能在入境时被海关警告并在护照上加注,提醒下次入境的官员注意,但第一次通常都不会导致绿卡被注销。
关键在于海关对于当事人是否已经放弃了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感觉,有时即使在海外不到六个月,但是每次入境美国都只停留很短时间,一样有可能导致被警告,甚至吊销绿卡。我认识的一位香港女士,回去五个月回来,护照就被加注了。另外BIA判例中有一位中美洲人士,尽管每次离境都在半年以内,但因为每次在美国都只停留1-2周,第八次入境时还是被取消了绿卡,上诉也被驳回,因为法官和移民上诉委员会都一致认为,此当事人根本无意在美国居住。"

对了,你出境的时候,不用象以前那样要交 I-94 卡了。手头的怎么办?做个留念吧。
同理,入境时亦不需再填 I-94 卡。因为尚不是公民,过关时你仍不走 "Citizen" 通道,除非是由工作人员指引。
当然了,你也可以把I-94 交回去。请参考与 xiaobaitu 的抬杠。
面试时 I-94 卡被没收了的同学,自然是没得交了。

你虽然有了绿卡,但国籍并没有改变,在大多数情况下你仍需要申请签证,来进入别的国家。下列国家无需签证: Canada, Mexico, Switzerland and Caribbean islands.
这里指的是通常不超过 90 天的短期停留,类似于美国的 VWP. 停留过长,需要申请对应的签证。
回美国的话,绿卡加上有效的护照,就行了。

有同学收到的绿卡上,被改成了"台湾"出生,或是有其它的资料错误。可以填写 I-90 连同原卡寄回,无须交费。
快两周,拖则数月能收到新卡。

查 Status 说 I-485 批了,但我现在在国外,可以用 AP 入境吗?
--可用有效的 AP 入境。


查 Status 说 I-485 批了,但我现在在国外,没有 AP,可以用 H/L 签证吗?
--如果你还能申请到 H/L 签证,大多时候 CBP 会放你进来。
你也许得申请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查 Status 说 I-485 批了,但我现在在国外,可以把绿卡寄给我,用绿卡入境吗?
--可。


昨天的 Email 说 I-485 批了,明天的机票返美,如果入境?
--希望 CBP 能放你进来,让你 deferred inspection.

有了绿卡,你就没有了 H-1b 的限制,也不再需要 EAD 了。但是,急着跳槽的同学,最好请先读一遍"绿卡之后换工作的 180 天"。

由于绿卡批了,所以你的 H-1b 的延期和 EAD 的 renewal 都被拒了。可是,绿卡却迟迟收不到。还能合法地工作吗?
你可以先去 Infopass 要求盖个 551 的临时章。
没有收到绿卡,急着离境旅行的同学,也是如此。
有的 local office 不给盖章。但只要雇主不反对,你工作本身是不违法的。

绿卡基础知识:浅析I-102

I-102 表是干什么的?是补发你 I-94 卡用的,或者说是给 USCIS 送钱用的。为什么这么说?你去补补老师的 I-94 课就全明白了。一句话,如果不是在境内调整身份没办法,需要原件,I-94 丢了就丢了呗。至于残缺、有误,那就更没关系了。当然,送不送钱还是你自己决定。
只有你的申请是改正 I-94 上的由 USCIS 造成的错误,才能申请免费(象上面故事中的同学,是可以不交费的)。
如果是你入境时,I-94 上的有效停留期有问题,请直接与 CBP 联系。

若不是与其它申请表格提交(哪你花这钱干吗),申请寄往地址在填表说明的第三页上,依辖区多是 VSC, TSC, 和 CSC, 其它则寄 NSC.

提醒同学们注意的一点时,此表不要乱用。

老师在这里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位同学毕业了申请 H-1,批了,但 I-797 上的个人信息有错。电话打到 USCIS,被告知填这个表。照着做了,谁知道,收到的 I-94, 是他 F-1 的。他认为移民局搞错了,应该给他寄改正了 H-1 的 I-94。
移民局是出错了,但不是处理 I-102 的人错了,错的是告诉他提交 I-102 表的那个人。错在根上了,根本就不应该填这个表。I-102 是给你一个现在的 I-94 卡,你现在还是 F-1,H-1 要到十月份才生效呢,不是吗?

但愿这位同学没有付费,那可真是冤大头了,想当小头的同学怎么办?给移民局写封信,附上 I-797 Approval Notice,和原来的 I-129, 都是复印件。训斥他们为什么这么粗心。

还有,打电话是 1-800-375-5283
1 - for English
1 - for Case Approved
2 - for Other approved case
2 - for Error on notice or document

在任何一个时候,你只有一个 I-94 卡是有效的。当你在境内 EOS/COS 而拿到新的 I-94 之后,你以前的 I-94 就不能用(即使还没有过期失效)了。填 I-102 表只能补给你当前有效的 I-94 卡,不会给你以前的,或是以后生效的。

好了,决定了要填表的同学,去下载 I-102 表格 (Rev. 07/01/07) Application for Replacement/Initial Nonimmigrant Arrival - Departure Document 及填表说明。申请表格共两页,申请费用 $320 (as of 9/1/2007)。

Part 1. Information about you.
Name - 姓前名后,Middle 留空
Address - In care of - 如果用别人地址代转时,填托收人姓名;否则留空
Street Number and Name In care of - 街道名称及门牌号码(不要用 P.O. Box 信箱)
Apt./Suite # - 公寓号
City - 市
State - 省
Zip/Postal Code - 邮编
Country - 国别
Date of Birth (mm/dd/yyyy) - 出生日期
Country of Birth - "P.R. China"
Country of Citizenship - "P.R. China"
A # (if any) - 没有则留空,见注
U. S. Social Security # (if any) - 社安号,没有则留空
可在入境时盖在签证那页的入境章上找
Date (mm/dd/yyyy) and Place of Last Admission - 上次入境日期及地点
Current Nonimmigrant Status - 目前非移民身份
Status Expires on (mm/dd/yyyy) - 有效停留期
I-94, I-94W or I-95 Arrival/Departure Document # - 位于 I-94 卡左上角方预印(或手写)号码(长 11 位)- 若无惊人的记忆力,请填 "N/A"

Part 2. Reason for application.
1. I am applying for:
a [ ] I am applying to replace my lost or stolen Form I-94 (or I-94W). - 原卡丢失,申请新卡
c [ ] I am applying to replace Form I-94 (or I-94W) because it is mutilated. I have attached my original I-94 (or I-94W). - 原卡残缺(原卡现在附上),申请新卡
e [ ] I was not issued a Form I-94 when I entered as a nonimmigrant, and I am filing this application together with an application for an extension of stay/change of status. - 入境时没有 I-94 卡,本人之延期/转换身份申请现在一起提交
f [ ] I was issued a Form I-94, I-94W or Form I-95 with incorrect information, and I am requesting USCIS to correct the document. I have attached my original Form I-94, I-94W or Form I-95. - 原 I-94 卡上信息有误,请予更正
b、d 是 I-95 的,g 是未发 I-94 的军人,故略去。

Part 3. Processing information.
1. Are you filing this application with any other petition or application? - 是否有其它申请一起提交
[ ] No - 无
[ ] Yes - Form # 是,并请注明其它申请表号(如 I-539 etc)

2. Are you now in removal proceedings? - 你是否正在驱逐之中
[ ] No - 否
[ ] Yes (Give detailed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proceedings. If you need more space to complete the answer, use a separate sheet(s) of paper. Write your name and A #, if any, and "Part 3, Number 2" at the top of each sheet.) - 是 (并列出有关详情)

3. If you are unable to provide the original of your Form I-94, I-94W or I-95, giv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 若无 I-94 卡原件,请指明下列信息
Your name exactly as it appears on Form I-94, I-94W or I-95, if known (print clearly) - 姓名(须与卡上一致)正楷
Class of Admission: - 入境身份
Place of Admission: - 入境地点

Part 4. Signature.
Signature - 你的签名
Daytime Telephone Number (with area code) - 电话号码
Date (mm/dd/yyyy) - 日期

Part 5. Signature of person preparing form, if other than above. 如此表由人代填,代填人在下签名
Signature - 代填人签名
Print or Type Your Name - 代填人姓名正楷
Date - 日期
Firm Name - 事务所名称
Firm Address - 事务所地址
Daytime Telephone Number (with area code) - 电话号码
E-Mail Address (if any) - 电子邮箱
Date (mm/dd/yyyy) - 日期

绿卡基础知识:交了I-485是否进了移民监

一旦开始移民身份调整,就不能随便离开美国。否则,身份调整的申请就会被认为放弃、或者被拒,故有"移民监"一说。
实际上,"移民监"早在 I-140/I-130 提交之后就开始了,对于受益人来说。

"移民监"不是牢不可破的。

与 I-485 同时提交的,有 I-131. 你的 AP 就是出入"移民监"的通行证。对于所有身份调整的申请人来说,除非有 AP,否则是不要离开美国为好。对于 B / F / J / TN 等签证的同学来说,尤其重要。如果没有 AP,依原有的签证类别,想再进入美国,似乎是 mission impossible.

但是,于 H-1/4, K-3/4, L-1/2, V-2/3 的申请人来说,USCIS 是网开一面的。没有申请 AP 可以离开美国,然后用原有的签证类别重入,只要身份不发生变化。

对于申请了 AP 的同学,有一点请注意。那就是在拿到 AP 之前,不要急急忙忙地成行。因为 USCIS 说得明明白白的,"If you travel before the advance parole document is issued, your application will be deemed abandoned if You depar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Instructions for Form I-131 (Rev. 07/30/07), Page 3 of 8 - bottom of right column).

确实,不止一个同学是这么做的。人先离开了美国,等 AP 批下来了让人转寄给自己。然后举着 AP,挺着胸膛,进来了。没事儿,小菜一碟。
也许,移民局内部有个 memo,说这样可以?也许,刚好那个 CBP 的 officer 业务不熟,让你成了漏网之鱼?进来了,当然好。如果被拦下了,你要有思想准备。
这里有 CBP 关于 AP 的有关规定,也强调必须等到 AP 批准才能离境,以避免造成身份调整的终止。
这里是 USCIS 在收据 delay 之后发的一个 FAQ,重申的也是这一点。

移民局在 11/1/2007 的一个 Update 中,最终 (final) 地废除了H/L 需要 I-485 收据原件用于入境的要求。那就是,H-1B/H-1C 和 L-1A/L-1B,以及他们的家属 H-4/L-2,在不使用 AP 的前提下,入境时不再需要 I-485 的收据原件了。

官方解释是,有关申请收据的信息,入境时海关能从 USCIS 的数据库中看到。
感觉有点牵强呀,如果某位同学 5 日寄出 I-485,6 日抵达 USCIS,然后 8 日离境,10 日返回。那时候,他的 I-485 就完成了 data entry,进了系统?不见得。
好了,这是移民局的事儿。平头老百姓也不用操心。

从现在开始,H/L 和 K/V 一样了,凭有效签证就可以入境。不需要 AP,也不需要 I-485 的收据了。

虽然,移民局只说了 H-1 入境后继续为原来的雇主工作,或 H-4 维持其状态。但是,下列情形应该也是符合要求的:
1) 离境前 H-1 Transfer 得到了批准,入境后为新雇主工作;
2) 离境前 H-4 -> H-1 得到了批准,入境后开始工作;
3) 离境前为 H-1,境外申请了 H-4 签证,而入境后不再工作。

如果你举着寄给你的 AP 入关了,祝贺你。
--"我的 I-485 会不会因此而被拒?"
应该不会有事的,虽然老师没有找到依据。但也没有听说过这样被拒的实例。

通过这堂课,希望同学们知道两点:1) 在收到 AP 前离境,AP 就失效了;2) 没有申请 AP 的 H/L 签证的同学,不再需要 I-485 的收据原件用于入境。

第一点,对于 F/J/B etc 签证的同学来说,尤为重要。

绿卡基础知识:办美国签证

常见问题:
1) 我在中国呆的时间比在美国呆的时间短,所以现在还不能申请签证?
--没有如此的规定。虽然有的时候签证官会以这样的理由拒绝你的 B-2 签证。

2) 因为我在美国申请过延期,所以我的签证即使尚未失效,也不能使用了?
--没有如此的规定。但是如果你在美国身份过期,尚未失效的签证也是作废了。

3) 我的护照上现在有一个签证没有过期,所以还不能申请新的签证?
--没有如此的规定。

正文:
办美国签证的第一步,是要填表。除此以外,你还有预约签证、交纳申请费和签证面试几步。

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只要你申请美国的非移民签证,就必须填写 DS-156 U.S. Department of State NON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 该表格无需下载,且只能在线填写。填表前请阅读有关的中文说明,看看你的计算机是否满足其所需的技术要求 (IE 5.0 和 Acrobat Reader)。

北京大使馆提供的电子申请表格 DS-156 附有中文解释,老师也就没有必要在这里再啰唆,只讲几个重点,给大伙儿提个醒。

1-14 项的内容,都能在护照上找到;
13-21 项是问你的个人情况;
23 项的电邮地址,哪儿都有免费的可以申请;
24-25 项要的是你在美国的联络方式及地址;

22, 26-28 项是问你赴美的计划和安排;

26. How Long Do You Intend To Stay in The U.S.?
对于 F/J/H 而言,照表 (I-20, DS-2019, I-797) 填就好了;B-2 可以考虑写 2-5 个月。

27. What is The Purpose of Your Trip?
挑一个适合你的理由,Studying, Working, Visiting

28. Who Will Pay For Your Trip?
自己负担机票填 Self,孩子则是 Son 或 Daughter

29-31, 35 项问你以前赴美及签证的情况,据实以答就好了
32-33 项无论是就业和读书,Visitor (B-1/2, F-2, J-2, H-4 etc) 都填 "No"(J-2 的 EAD 申请不会因此而有问题的)。
34 Names and Relationships of Persons Traveling With You
无人同行,写 "None".

36. Has Anyone Ever Filed an Immigrant Visa Petition on Your Behalf?

是否有申请移民,这个问题值得一谈。
对于你申请的非移民签证来说,没有比你回答的 "Yes" 更是拒绝你签证的理由了。但是,你若申请"双重倾向"的 H/L 签证,如何回答则是无关紧要的。
如果你填过了 I-140 或 I-485,那么你没有道理回答 "No",除非是副申请人还没有填过 I-485 表。象主申请人还只是在 PERM 阶段,副申请人只是列上了 I-140/I-130 的家属,可以尚不认为有移民倾向。
如果你是主申请人,帮你申办移民的不是你的雇主就是你自己(EB-1a, NIW);对于副申请人来说,是你的配偶。

37 问父母、配偶、子女或未婚夫/妻(没有问 BF/GF 呀)是否正在美国,及身份。
对于身处 AOS 的同学来说,由于所给的选项所限,填 Studying, Working 亦无不可。

38 所有回答都是 "No".

值得一提的是 "Have you ever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or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in, or deport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
表中 "unlawfully present" 的中文译为"是否曾非法进入美国",这是不正确的。
在美国移民法中是如此定义的,"Construction of unlawful presence.-For purposes of this paragraph, an alien is deemed to be unlawfully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if the alien is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the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or is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out being admitted or paroled. " - INA 212(a)(9)(B)(ii)
所以,"unlawfully present" 不只是偷渡,也包括非法滞留。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是指身份违例,非法打工是其一。详见"剖析身份违例"一文。

39-41 别忘了签名和日期

所有申请人均需在面试前,填好该签证表格电子版,并打印出来(包括最后一页的条形码)。这里有一个样本以供对照。
注意:复印及传真件无效。同时,请不要折叠表格。
如果在打印后发现表格填写有误,最好不要手改,重新填一份再打印。
在上海申请签证的同学请注意了,其网站要求所有的表格是"必须正反面打印"。北京的无此规定。

表格打印出来之后,你还要在 6-7 项手书你的中文姓名及对应之电码。中文电码可在这里查询。另外,15,18,20 项之个人信息,也请一一填上对应的中文。

如果你是在美国给国内的申请人代填表格,请将填好的表格存盘后 email 回去,让其自行打印。注意,你需要 Arobat Professional 才能将 PDF 文件存档,市面上免费的 Arobat Reader 是不行的。对于存盘后的表格,可以用 Arobat Reader 来打开并打印。

除非是不足16岁的小孩,申请人还要填写一张附表 DS-157 表格(此处下载)。DS-157 表所列的都是申请人的家庭和工作情况,事实陈述而已。该表格是微软的 *.doc 文件,仅一页,需要 MS Words 软件。
注意,网站提供的 DS-157 的中文 PDF 文件,是供你中英文对照用的,不是正式的表格(没有 OMB#). 申请人也无需再填写一份中文 DS-157 表。

F-1/2, J-1/2, M-1/2 的申请人,更要多填一张 DS-158 表格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Work History for Non-Immigrant Visa Applicant)。此表亦是微软的 *.doc 文件,有两页,此处下载。为申请人更多的家庭和工作情况。

DS-157 表格不要求签名,但 DS-158 是需要的。

表格完成之后,申请人必须先进行预约,才能前往使馆申请签证。
预约签证,只能通过电话进行。要打通电话,必须购买指定的电话卡。
电话预约,不是必须先填写申请表。没有填写申请表,没有申请表的条形码等,不影响签证预约。但是申请表上,会填有预约所需要的大多信息。

该特约电话卡在网上唯有一处有售,这里是其网址,别无分店。
电话卡价格,分别为人民币36元或54元(话时8分钟或12分钟)。使用美国的信用卡,则依汇率按美元结算(约 $4.6 ~ $7.3)。一般来说,8分钟可以用于一人的预约;若夫妻同约,考虑较长的卡。电话卡的密码,在几秒钟之内,将发送到你的邮箱。密码通常为 14 位的阿拉伯数字。
在电话预约之前,你可以在这里看看最近别人预约的情况,以作参考。(官方网站)

签证预约的电话号码为 4008-872-333 (中国国内),或 86-21-3881-4611 (中国境外)。在拨打电话之前,请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填写好的表格,还有纸、笔备用。
如果,你希望预约为某一特定日期或时段,请在电话接通始时,即为咨询。如:"请问 B-2 签证能否约到十月8号的北京么?"
如果在预约之后换了新护照,你的新护照上会注明老护照的号码,所以不会影响签证的申请。

电话卡有效期一年,未用完的分钟数也可转让。你可以捐到这里来。

如果你是返签(从美国回到中国后再次申请签证),你不受限于下面的地域分区,可以在任何的领馆预约签证。
首次申请签证者,依工作/生活地点分属不同的辖区。
北京使馆: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
上海领馆:上海、浙江、江苏、安徽
沈阳领馆:黑龙江、吉林、辽宁
成都领馆:贵州、四川、云南、西藏、重庆
广州领馆: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你也可以在香港、欧洲的美国领馆申请签证。

预约时间确定之后,下一步就是交纳签证申请费。目前费用是 $100(非移民签证申请费从 1/1/08 起涨为 131 美元),在中信实业银行以人民币交纳 (依汇率会有变化),获得两联收据。
请先了解该行代收赴美非移民签证申请费的有关说明,然后找到一个方便的服务网点。有什么问题,可以和客服中心(电话号码为 95558)联系。

另外,如果你上次获得的签证没有失效超过 12 个月,而且申请同类(B1/2、F、J 或 H)签证,你可以无需面试而由中信银行代办签证(收费约人民币200元)。
"14岁以下或80岁以上的申请人"首次申请签证,也可以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
广州领馆的新通知 (6/1/08) 略有不同。
但这两类人员均无需面世。14 岁以下的申请人的首次签证申请,可能需要监护人面签。
虽然无需面试,指纹还是需要印的,除非"申请人提供了全部十个手指的指纹",或"于2007年11月15日当日或之后来美国使馆提供过指纹"。
另外,签证官认为必要,仍然能要求申请人面试。而且,免面试不等同于签证一定会批准。
签证批准之后,你可以自己去取,也可以要求该行将你的签证转寄与你。有关详情,请垂询客服中心。

在面试之前,请精心准备好签证所需的材料。所需的官方表格有:
B-1/2:None
F-1/2:I-20
J-1/2:DS-2019
H-1/4:I-797 Original, Copy of I-129 (H-1 的 I-797 Approval Notice 是给雇主的,你得借得原件来签证)

邀请亲友以 B-2 签证来访,是不需要移民局的任何文件。签证的关键是,申请人能否让签证官相信其没有移民倾向,与邀请人的在美身份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无论你现在是 F-1 学生,正在 H-1 延期,交了 I-485,拿到了绿卡或转成了公民。
是一个人出面邀请,还是俩口子,no difference. 是家庭主妇,或是刚刚失业,均 ok.
另外,申请人的双程机票不是获得签证的保证。顺便说一句,单程机票也不是美国进关的障碍。

附录[2][3][4]收录了几篇专门谈这个问题的文章,可以更大地打开你的知识界。

因为签证官一般不依赖于你的经济担保书 I-134,所以最好还要有别的财政证明,如银行帐单、税表等等。
对于配偶签证,记得带上结婚证书。子女则是出生证。

请详查各类签证的具体要求:B-1/2, F-1, J-1, H-1, 以及 F-2/J-2/H-4.

检查你的护照是否有六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同时准备两张美国尺寸的 2 寸彩照(5 厘米见方)。
这种照片的要求和国内常用的小 2 寸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好办,请参考"DIY 自己动手做护照、签证照片"一文。

签证材料清单:

护照
DS-156 (带照片)
DS-157 (年满16岁者)
DS-158 (F-1/2, J-1/2)
签证申请费两联收据
邀请函 (B-1/2)
关于邀请父母来美探亲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附录[3][4]
I-20 (F-1/2)
I-797, I-129 (H-1/4)
DS-2019 (J-1/2)
结婚证(配偶)/出生证(子女) (F-2, J-2, H-4)
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B-1/2, F-1/2, J-1/2)
如果你是个谨慎的人,你会想知道最近签证官心情好不好,签证批得怎么样。那么,去这里找答案吧。

填表和面试回答问题,一定要据实以告。如果有误导或欺骗行为,INA 212(a)(6)(C) 会给入境或在美国调整身份带来麻烦。
是否给你签证,是美国的内政,掌握在签证官的手中。倘若签证官离谱地象以移民倾向拒了你的 H-4,不妨给 John Daniel Morris (非移民签证处之领事官)发个传真 (86-10) 6532-3178.
因为 H/L 是可以有 dual intent 的。

申请到签证之后,你的签证虽然是在中国申请到的,但不意味着你只能从中国直接到美国入境。你从欧洲游玩一圈之后,再飞到美国,入境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签证能保证你抵达美国口岸,不管你是从哪儿来的。但是请认识到,是否允许入境是由美国海关 CBP 的官员决定的。当然,很少有被拒入境的情况发生。

对于第一次申请留学签证来说,不能早于报到日期的120天去签证,而且只能提前最多30天入境美国。返签之后则没有这些限制了。
H 签证只能提前最多10天入境。
请依此安排你的旅行日程。
如果你实在想提前到美国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你在 30 天 (F-1)/10 天 (H-1)之前到了美国,CBP 虽然不能让你以 F-1 (H-1) 入境,但会给你 B-2,你要做的就是在境内改身份 (I-539 COS) 就行了。
入境美国时,护照的有效期应比预期停留期至少多半年(见附录4)。
过海关时,你将被要求填写 I-94 及申报单 (CUSTOM DECLARATION - CBP Form 6059B).

如果你想去 Canada 或 Mexico 签证,预约的网站分别是 http://www.nvars.com/,或 http://www.usvisa-mexico.com/

绿卡基础知识:签证有效期与有效停留期

导读:
签证有效期 (Visa Expiration),指的是你必须在有效期之前才能进入美国。印在签证纸上。
至于你在美国能呆多久,是由入境时的 CBP 官员决定的。并反映在你入境时交海关盖戳的 I-94 卡上。此乃有效停留期 (I-94 Expiration)

恭喜你,终于拿到了美国签证。
在你进行下一步的安排之前,请先花一分钟检查你的签证是否有误。首先,看清楚你的姓名有没有拼错。要检查三遍。

美国的签证印得就象张钞票,花里胡哨的,还带着底纹。签证的右上角,印着 "VISA" 字样,下面是 "Control Number",再往下是 "Visa Type /Class"。这是你要看的一个要点,签证类型不要出问题。
曾经有个妈妈带孩子一起签 H-4,结果入关时才发现孩子的签证发的是 B-2. 虽然在境内能够转身份,不是多一档子麻烦事么?

查完了签证类型,往下两行有两个日期。第一个是签证颁发日 (Issue Date),第二个是签证有效期 (Expiration Date)。经常有人把这个签证有效期,当成在美国境内的有效停留期。这个概念是错的。

签证有效期 (Visa Expiration),指的是你必须在有效期之前才能进入美国。印在签证纸上。

至于你在美国能呆多久,是由入境时的 CBP 官员决定的。并反映在你入境时交海关盖戳的 I-94 卡上。此乃有效停留期 (I-94 Expiration) 是也。

一般而言,B-2 的停留期是半年;F-1/2 的停留期是 D/S (Duration of Status), 即只要 I-20 有效就行;J-1/2 跟着 DS-2019 走;而 H-1/4 由 I-797 来定。B-1 的停留期可以从几天到几个月,由 CBP 视你的 business trip 而定。

通常 CBP 的官员,依据上述给予你对应的停留期,在你入境过海关的时候。但他们有权给予你任何长短的停留期。根据美国法律,即使你持有有效的签证,CBP 官员也可以拒绝你入境。
这就是,有的父母入境,只给了三个月的停留期,而不是通常的六个月。
但也有 CBP 官员犯错的时候,主要集中在 H 签证的入境。错在将签证上的有效期,填成了 I-94 上的有效停留期。出现这种情况,你当时就应该提出更正,免得以后还要再跑一趟机场。
要求 CBP 更正有错的 I-94 卡,请参考"CBP 与 I-94 有效期"。

你在美国的合法停留期,将由 CBP 官员注明在你填的 I-94 卡上。再说一遍,这个停留期与你的签证上的日期是毫不相干的。它既可能比签证有效期早,也可能晚。以 I-94 卡上的日期为准。

在前面提到的签证纸上有两个日期的那一行,行首的 "Entries" 所示为可入境次数。"1" 表示在签证有效性内只能一次入境,"2" 为两次入境,"M" 是没有限定的多次。
你的签证到期之后就失效了,对于有入境次数限定的签证来说,一旦入境次数达标即使签证尚未失效也是形同废纸了。

象这位同学的父母,"9月5日成都签证1000通过. 签证上写着:ISSUE DATE: 05SEP2007, EXPRIATION DATE: 04SEP2008, 有效期是一年, ENTRIES 是 M"。
那就是说,他们可以最迟于明年九月4日再次进入美国,如果入境时获得了六个月的停留期,他们就可以合法停留至 3/3/2009.

绿卡基础知识:转换延期未批,离境是否受影响

随着 USCIS 效率的日益低下,I-539 和 I-129 的审批时间是越来越长。如果你的申请还在移民局 pending,你却着急要离境。那么,你的还没有批的申请,会怎么一个结果呢?


注意了,移民局的这个解释,是针对非移民签证的。象 I-140 和 I-485,并不包括在内。交了 I-485 而没有上"移民监"课的同学,请自己去补课。

H 签证虽然有两重性,但还是属于"非移民签证"类别的。所以,和别的非移民签证一样,其延期不受申请人出境的影响。
另外,H-1 的 transfer (换雇主)不属于转换身份的范畴。

记住了:申请人出境之后,其非移民签证的延期申请不受影响,但转换身份的申请则被认为放弃。

这里,老师讲个同学们容易犯的错误。王五同学在 OPT 期间申请了 H-1,如果他在 H-1 还没有批准之前离境,其 H-1 即使批了下来,也是无效的。如果他是在 H-1 批准之后离境,那么王五同学在 OPT 期间回来虽然还是 F-1,但不影响以后的 H-1 的自动生效。

老师曾经答错过,认为出境时身份延期申请处于等待状态,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特在此更正。

又:选择题答案均错(题出得太大了,既无移民非移民之分,又没有延期转换之区别)

绿卡基础知识:经济担保 I-134和I-864

导读:
I-134 表是干什么的?是用于非移民签证的经济担保书。
办移民的经济担保书,是 I-864 表。

移民局的经济担保表格,有 I-134 和 I-864 之分,各有其用途。不但有的同学搞不太清楚,就是律师也有稀里糊涂的。在赶七月2日 I-485 的那拨同学中,不止一个告诉我说,他们的律师让他们填 I-134 表。

I-134 表是干什么的?是用于非移民签证的经济担保书。你有亲朋好友在美国大使馆签证,你用它来给他们担保。还有,你的父母在美国办延期,你也可以用它。倘若用它来办移民,可是错了老鼻子了。

办移民的经济担保书,是 I-864 表。但是,是不是所有办移民的申请,都需要这个呢?答案是 "No".
对于 Family Based 的移民来说,不论 Sponsor 是否有正职,都需要填 I-864. 如替家人交了 I-130 的永久居民或公民,给未婚夫(妻)交了 I-129F ,为孤儿交了 I-600 (I-600A) 的。
而职业移民一般是不用 I-864 的,只有一个例外。作为职业移民受益者的你,如果申请人是你的具有公民或绿卡身份的亲戚,或是你有亲戚在给你申请职业移民的公司中占有 5% 以上的所有权时,你的这个亲戚需要填这个表来为你进行担保。所以,对于 EB 来说,你很少有机会能用到这个表的,除非你是有个有钱的亲戚。

好了,弄清楚了这两个表格的不同用途之后,请寻思一下你的经济担保书是要哪一个。想好了,我们就接着往下走。对了,经济担保书是由担保人来填的。你若是被担保的对象,这不该是你的活儿。

我们先来看看 I-134 表。在这里下载现行的版本, Affidavit of Support, (Rev. 02/28/07)Y.

开门见山,首先你要把你的姓名、住址、市、州(及邮编)、国别通通交代清楚。注意:特别指明了整个表格要用黑笔填写。

1. I was born on
填出生日期、出生地(国别和城市)。如不属美国出生之公民,接着答
a. If a U.S. citizen through naturalization, give certificate of naturalization number (由归化获得的公民权)填证书号
b. If a U.S. citizen through parent(s) or marriage, give citizenship certificate number (通过父母或婚姻获得的公民权)填证书号
c. If U.S. citizenship was derived by some other method, attach a statement of explanation (其它方式获得的公民权请附纸说明)
d. If a lawfully admitted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give "A" number (绿卡持有者由归化获得的公民权)填 A#

2. I am ... 填年龄、及何时在美居住

3. This affidavit is executed on behalf of the following person:
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婚姻状态、与本人关系、目前住址,若其配偶、子女同行或后来加入亦填)

4, 5, 6 是条款,申明你的职责是被担保人不成为公众负担、维持非移民身份并按期离境、有效期三年。

7. I am employed as or engaged
你的工作及收入情况(从业性质、公司名称、单位地址)
I derive an annual income of: - 年收入
I have on deposit in savings banks - 银行存款
I have other personal property, - 个人财产
I have stocks and bonds - 股票(另附详单)
I have life insurance - 人寿保险
With a cash surrender value of: - 现金总额
I own real estate valued - 房地产
With mortgage(s) - 房屋贷款
Which is located at: - 所在地址

8. The following persons are dependent
这里是问你的负担,有哪些人由你抚养。须指明姓名、全权抚养或部分抚养、年龄、关系。
离婚了还要付 Alimony 的,ex-wife 算你的 Partially Dependent.

9. I have previously submitted affidavit(s)
如果曾经作过保,指明被担保人及担保日期

10. I have submitted a visa petition(s)
如果曾经向移民局担保过某人的签证,请指明该人姓名、关系及担保日期。若否请标明 "None".

11. I
[x] intend
[ ] do not intend - 表也填得差不多了,你选此项的话,还不如不填呢
我同意负担 3 中所列人员(同意则请指明如何资助以及资助多久。如:提供食宿的话,提供多久;金钱资助的话,总额是多少,还有是一次性资助,还是按月或周以及持续多长)。
例 1:父母探亲 - I will furnish room and board to my parents while they stay here with me.
例 2:朋友留学 - $8,000 will be provided to Mr. Student at the beginning of each semester during his study at Univ of MD.

到现在为止,这张表就已经完成了。只剩下最后一个签字,在 Oath or Affirmation of Sponsor 下面。这个签字,是必须在公证时当面签的。除了签字,这一部分其它项都是公证员的事了。

这张担保书除了要求公证之外,还要有如下的支持文件,银行存款证明,和工作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必须包括下面三个方面,银行帐户的开户日,去年的存款总额,以及现在的余额。
工作证明则要指明工作性质,工作起始日期,工资收入,以及雇佣关系是永久性的还是临时性的。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须提交去年的税表,或商用评估报告。
前面填了股票的,别忘了要罗列股票的详情。

一般来说,大多数的银行都给客户提供免费的公证服务。所以你去银行开存款证明的时候,就可以游泳带洗澡,顺便把这份 I-134 给 Notarize 了。


好了,我们接着看 I-864,Affidavit of Support Under Section 213A of the Act (Rev. 11/01//06)N.

填此表的目的,是要求你的收入能够保证你的家庭和被担保人的生活水平,在贫困线 125% 以上(详见 I-864P)。如果你在从军,则只满足贫困线要求(不可用于合保人或替保人)即可。

Part 1. Basis for filing Affidavit of Support.
1. I,
在空白处先填上你的姓名,然后在 a - f 中选一。
a. [ ] I am the petitioner.
为亲属填了 I-130 或为孤儿填了 I-600/600A 者
b. [ ] I filed an alien worker petition ...
为配偶、父母、成年及未成年子女、兄弟姊妹填了 I-140 者
c. [ ] I have an ownership interest ...
你拥有 5% 以上所有权的公司为你的配偶、父母、成年及未成年子女、兄弟姊妹填了 I-140 者
d. [ ] I am the only joint sponsor.
你是唯一的合保人
e. [ ] I am the ...
你是两个合保人之一 (请如是标明)
f. The original petitioner is deceased. ...
原担保人过世,本人续保。请指明与被保人的关系。
续保人是指 I-130 的申请人在申请批准之后过世,而由被担保人的其他具有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的亲戚(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兄弟姊妹、子女、继子女、姻亲兄弟姊妹、爷爷奶奶、孙子孙女或合法监护人)继承其担保职责。

Part 2. Information on the principal immigrant.
2-7 项是有关被担保的主移民的个人情况,如姓名、地址、国别、生日,还有 A# 和 SSN.

Part 3. Information on the immigrant(s) you are sponsoring.
8. I am sponsoring the principal immigrant ...
此项的勾,还有"是"的勾,你都要选。只有在有两个合保人情况下,你才能选"否"。

9. I am sponsoring the following family members ...
与主移民同时或在六个月之内移民的配偶、子女。
为父母申请绿卡时,因为有分别的 I-130 和各自的 I-864,就不在这里重复了。

10. Enter the total number of immigrants
这里是被担保人数的总和。

Part 4. Information on the Sponsor.
11-20 项是问你作为担保人的个人情况。第22项选 "No".
19. Citizenship/Residency
对于填了 I-130 的 FB 来说,你在 Part 1 的 第 1 问选了 a,这里就不填了。
对于填了 I-140 的 EB 来说,请选一个并附上身份证明。

Part 5. Sponsor's household size.
21. Your Household Size
这里是计算你的家庭人口(留意不要重复计数)。通常包括自己、配偶、子女,还有以前担保过的总人数等等。
如果你在 10 项的地方填了你的配偶或孩子,然后在这里 c、d 又填的话,你就 COUNT TWICE 了。

Part 6. Sponsor's income and employment.
22. I am currently:
a. [ ] 正职(填职称和公司名称)
b. [ ] 自由职业者(填行业职称)
c. [ ] 已退休(填前公司名称及退休年代)
d. [ ] 失业(填失业始日)

23. My current individual annual income is:
24. My current annual household income:
21 中列计的成员若有收入,请分别填在 24 b. c 为总和。

25. Federal income tax return information.
纳税情况
[x] I have filed a Federal tax return for each of the three most recent tax years. I haveattached the required photocopy or transcript of my Federal tax return for only themost recent tax year.
并附去年税表。

Part 7. Use of assets to supplement income.
其它财产用于担保
26. Your assets
a 填存款,c 填股票,d 为其和。

27. Your household member's assets from Form I-864A.
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8. Assets of the principal sponsored immigrant.
被担保人的财产。参见 26.

29. Total value of assets.
总和在此。

Part 8. Sponsor's Contract.
30. I, 在空白处写你的姓名正楷。
并在 31 项签名,署日。

Part 9. Information on Preparer, ...
此表由人代填时,代填人在下签名,并填写其它个人信息。

在计算你的家庭人口时,不论其住处下列人员应计在内:配偶及21岁以下的子女,税表上的被抚养人,本表上的被担保人,以及以前担保而现在仍有效的被担保人。

当你作为申请人提交的 I-130 上只有一位受益人,而且你一个人的收入就满足担保条件时,可以填写简化的表格 I-864EZ。注意:合保人或续保人不能使用之。

如果你的收入不足以担保,在他们的承诺下,你可以揽括同居一处的亲戚(如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税表上的被抚养人,即使不与你同住,其收入亦可包括在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则要填 I-864A.

另外,被担保人是你的夫妻时,其稳定的收入可以考虑在内。若被担保人是其他亲戚,就还需加上与你同住一处的要求。这种情况不要求填 I-864A.

即使这样,你的收入还不足以担保,那么你需要有合保人了。合保人可以与被担保人没有任何关系,但至多只能有两位合保人。

你的担保持续生效,直到被担保人 1) 成为公民;2) 在 SSA 有 40 quarter 的 credit (相当于工作十年);3) 或中止移民而离境。注意:离婚不中止你的担保职责。

当你为多人担保时,每个被担保人各自需要一份本表。同一份表中的被担保人,可以用复印件。使用复印件时,其支持文件可不必要。在你替父母申请 FB 时,因为必须有各自的 I-130 表,所以你要有各自的 I-864.

还有,你提供的这个担保书,必须在签字一年之内提交。由于此表格是由被担保人放在其申请材料中一起提交,出于隐私考虑,你可以将本表密封在信封内,其上标明:"Form I-864: To Be Opened Only by a U.S.Government Official."

还没完呢,如果你搬家了,在 30 天之内,你应该以 I-865 表格的方式通报移民局。如果你不是公民,那么别忘了你还有 AR-11 要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