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Google

2008年11月24日星期一

婚姻和绿卡

约翰清楚地记得,他一生中最成功的一件事情就莫过于他的婚姻——他在80岁的高龄娶了一位28岁的漂亮的女士。
作为一位退休的拉斯维加斯赌场主,约翰一直是一位花花公子。直到80岁后,他发现女人们对他的回应越来越少了。所以他决定到其他国家尝试一下运气。于是他来到了泰国,并在那里遇到了珍妮,一个28岁但生活很艰难的女士。珍妮最近刚刚经历了一次痛苦的离婚。离婚后,她不得不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因为没有什么技能,珍妮在苦苦寻找了两个月之后找到了一分餐厅服务员的工作。之后,幸运降临了,约翰出现在了珍妮工作的餐馆。两人的第一次相见,约翰看到了欲望而珍妮看到了救赎。珍妮知道,约翰恰恰是自己正在寻找的——有钱人。她并不在乎什么国籍,但是她愿意和约翰回美国。约翰也正好想结束他的单身汉生活,珍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于是,作为对方理想伴侣的两个人就在泰国结婚了。
珍妮居住的小城镇的人们都知道约翰是个百万富翁,珍妮对此也非常骄傲,他们在珍妮的家乡举行了一个非常盛大的婚礼,珍妮的很多朋友都出席了婚宴。他们婚后在泰国生活了三个月后就去了欧洲度蜜月。珍妮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于是她要求和约翰一起回美国,而约翰也答应尽快为她提交以婚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为了确保能把珍妮带回美国,约翰向移民律师进行了咨询。
那么在移民局的眼中什么样的婚姻是合法的呢?其实法律的标准就是婚姻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仅以移民为目的的虚假婚姻。约翰和珍妮两个成年人自愿结婚,虽然并不是因为爱情。但因为移民仅是基于婚姻而间接获得的利益,他们的婚姻在移民法中是完全合法的。
但外籍配偶是否身在美国也会导致移民申请过程的不同:如果配偶已经在美国,公民申请人只需要同时提交I-130家庭移民申请和I-485身份调整申请就可以了。并且夫妻双方都必须参加移民局的面试。但如果申请人的外籍配偶在国外,申请人要先提交I-130家庭移民申请。I-130被移民局批准之后,外籍配偶需到美国的驻外领事馆进行领事处理程序以获得移民签证。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申请人无须出席领事馆的面谈程序。
外籍配偶的领事处理程序获得批准后,就可以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这样他/她就成为了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永久居住权获得时婚姻还不到两年的时间,受益人的永久居住权就是临时的(有效期两年)。临时永久居住权的设定是为了防止婚姻移民欺诈。
婚姻移民欺诈的存在使得移民局对婚姻移民申请的审查非常严格。在通过婚姻进行移民的申请中,移民局享有酌情的调查权,包括走访、询问等。移民局官员有时候会到邻居家走访,并且在询问过程中也会向当事人询问一些非常私密的问题,例如配偶内衣的颜色、卧室地毯的颜色、两人怎样相遇的、睡在床的哪一侧以及其他的日常习惯问题等。移民局也会拿一些相同的问题对夫妻双方进行分别询问再将答案进行核对。申请人还经常被要求提供共同生活的证明:例如结婚和外出旅游的照片、账单、税表、房间钥匙以及共同的银行账户等。
有时候,因为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移民申请和领事处理程序要拖延几年的时间,而这个拖延必然破坏了家庭的团聚。为了弥补因为申请延迟造成的家庭分居,2000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部《合法移民以及家庭公平法案》。这项法案设立了K-3签证,作为比领事处理程序更快实现家庭团聚的一种手段。K-3签证允许公民的外籍配偶先进入并生活在美国,之后再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调整。这样在等待期间,外籍配偶还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当前,K-3签证的处理时间大约是半年。
约翰在蜜月后返回美国,并立即将珍妮设为其巨额生命保险的受益人。之后,约翰为珍妮提交了I-130申请。在那之后,约翰再次向移民局为珍妮申请了K-3签证。幸运的是,珍妮很快就在泰国的美国领事馆获得了K-3签证。现在,约翰和珍妮在美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他们对珍妮的身份调整申请非常有信心,相信珍妮一定能够很快获得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