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3日,美国总统签署的公共法案107-150--关于亲属担保的移民法,该法案对《移民与国籍法案》(INA,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212(a)(4)(C)条款做了较大的调整。修改后的条款要求任何寻求在美国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都需要从他们的申请人处得到一份经济担保书(I-864表格)以保证其不会成为公共负担。该法案指出,在为外籍人士提出I-130亲属移民申请并且该申请已经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申请人由于意外的不幸状况发生而死亡,外籍人士可以寻找另外的亲友充当其替代担保人(substitute sponsor),为外籍人士提交一份新的I-864生活担保书,从而使外籍人士的移民申请得以继续。
在现实的移民案例中,有不少这样的状况,比如丈夫为其在境外的妻子提出移民申请,但是在I-130申请被批准之后,丈夫在美国却因为车祸死亡,而此时,跟随丈夫在美国一起生活的子女就无人照料。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可以在美国寻找一位替代的担保人,该担保人可以是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姻亲等等。在替代担保人的担保之下,妻子同样的可以移民到美国与其子女团聚。
该法案的出台为不少正在移民路上徘徊的移民受益人带来了希望,就像是为移民海外的人士添加了一道意外伤害保险。它的出现,使不少的家庭免受分离之苦,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显示了移民法的不断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