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事实婚姻的状况越来越不多见,但是在很多国家,它仍旧是一种合法的婚姻形式。但美国承认这种婚姻吗?
我们以杰克和苏珊的故事为例:杰克和苏珊在泰国的乡下长大,两人从小就是邻居,但两个人在上小学的时候却是冤家,整天吵吵闹闹。座位在苏珊正后方的杰克,不是把蜘蛛放到她的裙子上,就是拉扯她的马尾辫。两人一直这样的吵吵闹闹,直到他们16岁的那个八月里的一天,杰克躲在苏珊回家的路边,打算等苏珊走过的时候跳出来吓她一跳。而事实上,杰克也确实吓到了苏珊,但因为真的被吓到了,苏珊在突然向后退的时候意外跌进了小溪里。“而接下来我记得的事情,”杰克后来回忆说,“就是我把夹克借给她,然后送她回家了。”从那以后,两人就成了不能分开的一对。
因为两人都生活在乡下的小牧场,他们既没有很多钱,也没有很看重那些“大城市”的做法。因此,当两人都22岁的时候,杰克觉得到时间了,就按照村里的传统向苏珊家里提亲。苏珊的父母同意了他们的婚事,于是两人就在村里举行了小型的婚礼,但没有任何官方或法律上的文件。
后来,杰克和苏珊搬到了附近的城市曼谷,杰克在那里上了大学。杰克在物理学方面的天赋获得了他的导师的注意,并为他安排了一份到美国继续深造的奖学金。于是杰克来到位于德州韦科的贝勒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因为奖学金的钱只够杰克自己的花销,所以杰克只有先独自去了美国,并计划有了足够的钱后尽快带苏珊过去。可是美国的消费远远高于杰克的期待,他不但没有能力把苏珊带到美国,甚至都没有回国的路费。他只能每天通过邮件和苏珊联系,期待着毕业后情况能有所好T谡飧龆χ拢芸私鼋鲇昧艘荒甑氖奔渚突竦盟妒垦唬⒃谖挥谛履鞲缰莅⒍嘶腟andia国家实验室找到了工作。雇主为他申请了EB-2类的PERM劳工证申请。申请批准后,杰克开始想办法将苏珊带到美国。他向我们的律师提出咨询,苏珊能否通过H-4签证来到美国。
我们的律师解释说,根据目前的移民法,事实婚姻是可以享有移民利益的,但必须满足:
1.首先,事实婚姻缔结地必须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
并且,更重要的,
2.这种被认可的事实婚姻的终止需要经过正式的法院判决。
因此,移民局承认杰克和苏珊的婚姻的前提是他们的祖国泰国承认他们婚姻的合法性。此外,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两人要离婚的话,需要法庭的正式判决。
而在美国,事实婚姻是很难被承认的。只有阿拉巴马,科罗拉多,爱荷华,堪萨斯,蒙大拿,罗德岛,南卡罗来纳,得克萨斯,犹他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承认事实婚姻。这也就是说,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如果基于事实婚姻为“配偶”申请移民时,要获得移民利益,事实婚姻必须是发生在以上的州。然后,根据美国宪法的“Full Faith and Credit”条款,其他的州也要承认这一婚姻。这和俄亥俄州的合法婚姻契约在德克萨斯州也是有效的原则相同。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其他州承认事实婚姻的前提是此事实婚姻必须发生在承认事实婚姻的州。
杰克对他国家的婚姻法不是很熟悉。他告诉我们说需要苏珊先在国内咨询一下。我们希望这对小夫妻有足够的好运,能够尽快实现他们的美国梦。